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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胜案:征收项目审批程序不合法,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

    2021-03-22 13: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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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张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三人:浏阳市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委托人  :张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三人:浏阳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张女士在湖南省浏阳市某区拥有房屋且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就安置补偿事宜,张女士并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意见,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张女士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查明是湖南省政府作出了《审批单》,批准了涉案的建设项目用地,张女士的房屋正在《审批单》批准的征地红线范围内。但圣运律师认为涉案《审批单》的作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先协助张女士提起了行政复议。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在两年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单位应当提出延期申请。但本案中,涉案用地许可是在2018年作出的,涉案《审批单》的作出是在两年多之后,显然已经超过了有效期,该审批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明确了,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但本案中《审批单》作出前,张女士等人对此并不知情。综上,涉案《审批单》的作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案涉《审批单》违法。该结果为下一阶段圣运律师协助张女士的争取合法权益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张女士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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