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金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法律分析:拆迁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根据有关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拆迁补偿金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根据有关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拆迁补偿金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因征收、征用、征租、征用、拆除房屋等原因所得到的房屋拆迁补偿,依照国家有关税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具体办法计入应税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拆迁补偿按照下列办法减除征收:(一)自住房屋,补偿款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的部分减除;(二)非自住房屋,补偿款按实际支出部分减除;(三)对拆迁周转房、临时安置房的补偿,按实际支出部分减除。”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企业从政府处获得搬迁补偿款,无论是货币资金还是非货币资金,从性质和根源上均构成税收上的收入。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按税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考虑到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款将用于弥补搬迁损失和支付重建成本,为减轻企业税收资金占用负担,对将搬迁补偿款确实用于安排搬迁成本的,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按企业是否有搬迁规划,明确了具体的税务处理方法:一是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用企业搬迁补偿款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没有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没有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企业应以搬迁补偿款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将其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企业有相应的搬迁规划,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对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准予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到企业搬迁的阶段性需要,税收上制定了企业可以推迟(递延)确认收入的优惠政策。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的拆迁与补偿,拆迁补偿企业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也成为了很多人的疑问。那么拆迁补偿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有哪些?要怎么处理等等。一、拆迁补偿费收入的税务处理方法1、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2、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的所得税。该规定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可用公式表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搬迁后重置的,搬迁补偿收入不计征所得税,具体处理是:(搬迁补偿收入固定资产变卖收入—固定资产折余价值)的余额去冲减重置固定资产原值。另一种情况是搬迁后不重置,则搬迁补偿收入需计征所得税,具体处理是:(搬迁补偿收入固定资产变卖收入—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处置费用)的余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二、发生拆迁补偿事项1、固定资产拆迁后重置的企业,(1)将被拆除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发生的清理费用、税金等,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应交税金—营业税(转让不动产);(3)取得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4)清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5)收到补偿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6)重置资产价值入账,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2、对于拆迁后不重置,如企业存续,则将固定资产清理同上处理,再将补偿收入作为补贴收入计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可,(1)将清理损失转入应税所得,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支出;(2)将补偿收入转入应税所得,借:补贴收入,贷:本年利润。3、对于拆迁后不重置,如企业不存续,则进行企业清算。再次,与搬迁补偿款项相关的税务处理问题。第一、营业税问题。截至目前,对搬迁补偿费是否要交纳营业税的问题,在国家级的税务文件中尚无明确规定。唯一一项内容比较接近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发布的《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87号),该文件规定对于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另外,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有人将其理解为对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不征收营业税)。但在近年来,些地方的税务机关自行制定了一些搬迁补偿款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规定。例如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补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发[2004]63号)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补偿安置的房屋,不论其以何种方式结算价款,均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拆迁人支付的拆迁补偿金应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不得冲减其“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可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业务时多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三、相关税务的问题1、土地增值税问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进一步规定:此处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上述规定可知,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但是此类情况下的免征应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为准。在审计中,我们需要关注是否已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如果尚未收到**,则应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问题。(1)搬迁补偿款结余的所得税处理。截至目前,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搬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未作专门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方面,规范搬迁补偿费税务处理的最主要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该文件的内容如下:①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②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务中内资企业收到搬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参照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执行的。有不少地方的税务机关参照该文件的精神,对本地区内资企业搬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作出了规定,例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97号)等。(2)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失的所得税处理。①对内资企业而言,当搬迁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企业因搬迁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该办法第9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该级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该办法第44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二)不属于政府摊派。该办法第45条规定,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一)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据;(二)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据此,在审计内资企业时如遇到此类情形,应当以税务机关作为确定是否需对该损失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依据。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第十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自2004年7月1日起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检查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时,应就企业财产损失进行重点检查。综上所述,拆迁补偿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要根据国家规定,注意搬迁补偿款结余的所得税处理以及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失的所得税处理,在符合一定条件和情况下,进行税前扣除。对企业列支的财产损失,没有提供上述情况说明资料的,可以进行纳税调整。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拆迁补偿金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呢
●拆迁补偿金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好
●拆迁补偿款的税收政策
●拆迁补偿款的税收
●拆迁补偿款纳税问题
●拆迁补偿款涉税问题
●拆迁补偿款税收优惠
●拆迁补偿金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好
●拆迁补偿款税
●拆迁补偿款税收怎么交
●吊销企业的拆迁补偿金怎么算,吊销企业拆迁补助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拆迁补偿金需要缴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司搬迁取得补偿金交税是如何交税的?,公司搬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土地动迁补偿金怎么缴土地增值税,企业拆迁补偿费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司搬迁补偿金需要交税吗,公司搬迁赔偿金需要纳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金有哪些??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过渡安置费怎么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所到征地补偿款要交税吗,补偿金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税务局打电话说填错了拆迁补偿金怎么办,拆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般房屋拆迁涉及的补偿金有哪些??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是否有人口安置补助: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如何确定?拆迁户口不在家里能安置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金有哪些??在农村拆迁安置费怎么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公租房拆迁时如何计算补偿金?法律规定现在拆迁怎样安置?: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计算误工费?如何计算拆迁补偿金利息损失: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北京地区企业搬迁补偿金纳税吗,北京企业拆迁补偿税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转租后征地补偿款给谁,土地转租后征地补偿金到底给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宅基地的补偿金有哪些??征收宅基地拆迁安置费是按什么发放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按人口怎么算补偿金??拆迁安置协议是物权纠纷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计算误工费?如何计算拆迁补偿金利息损失: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要了安置房以后还会有补偿金吗?签了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可以维权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2023年猎德村拆了补多少亿,猎德村拆迁补偿金突破数十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补偿金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