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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一部分,还留一部分,有赔偿吗,工厂部分搬迁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6 11:00:4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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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一部分,还留一部分,有赔偿吗,工厂搬迁赔偿包括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奖励费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工厂搬迁拆迁程序包括调查核实、逐户走访、编制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发出拆迁公告、签订协议和实施拆迁。法律分析

工厂搬迁一部分,还留一部分,有赔偿吗,工厂部分搬迁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工厂搬迁一部分,还留一部分,有赔偿吗

工厂搬迁赔偿包括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奖励费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工厂搬迁拆迁程序包括调查核实、逐户走访、编制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发出拆迁公告、签订协议和实施拆迁。

法律分析

一、工厂搬迁如何赔偿

1、工厂搬迁的赔偿如下:

(1)资产补偿,比如土地,房屋,建筑和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

(2)拆迁费用补偿,如果搬迁的前期费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3)奖励费,比如搬迁速度快。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工厂搬迁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结语

工厂搬迁的赔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进行,包括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奖励费。工厂搬迁的拆迁程序包括调查核实、逐户走访、编制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发出拆迁公告、签订协议和实施拆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搬迁过程合法、公正,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乡镇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生产、销售失效、变质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四条 乡镇企业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投资者在确定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负责人,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和决定职工工资、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本企业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实施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

二、工厂搬迁多远才有赔偿

三、工厂部分搬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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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工厂搬迁一部分,还留一部分,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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