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企业搬迁补偿金纳税吗,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同时,文件也就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3、《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
(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依据上述文件,企业因城市规划取得的搬迁补偿或补贴收入凭借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首先是不征收营业税。其次,符合免税规定的单位,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企业所得税业务处理,则必须按照财税[2007]61号文件做纳税调整,即:
(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北京地区企业搬迁补偿金纳税吗的回答。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北京企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通常会作为主要方式。补偿如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一般包括:房屋、建筑物补偿费、设备补充重置成新价;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3、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和奖励。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得到的拆迁款要交税,而大多数情况下不用交营业税和增值税。企业用搬迁、处置收入购置、建造和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改良,或技术改造,安置职工的,可以搬迁、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要算入企业要交税。
一、企业拆迁补偿交税吗
需要,当企业土地被国家征收之后,因此获得的企业拆迁补偿需要纳税的。只要企业符合以下的两个条件以后,所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以不用在当年进行确认收入,根据搬迁的相关进展,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之内确认,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此案中,因为企业及时提供了政府的相关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立项报告。
二、政府征收企业资产可以向纳税机关申报吗?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收到企业厂房拆迁款需要交税吗
根据搬迁规定,搬迁企业购置或者建造与搬迁前性质、用途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和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或者安置职工的,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可以扣除固定资产置换,固定资产置换和固定资产置换技术改造和职工安置费用的差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不是按总额计算,而是按扣除后的相关金额计算。因此作为被拆迁方,应该认真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这样才能提前知道自己能拿到的拆迁资金总量,也可以提前进行预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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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北京地区企业搬迁补偿金纳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