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胜诉后意味着什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强拆胜诉后意味着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强拆胜诉赔偿好要吗●强拆胜诉后申请国家赔偿流程●强拆打官司胜率多大。
土地通过合法出让或者流转成为国有土地的,土地的使用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不可以再按集体土地征收了,除非你的土地使用权证属于非法取得经法院判决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才会恢复集体土地性质,相关当事人还会承担违法责任。
看你的租赁合同怎么说的,租赁合同如果说明有热水器,并且你已经就所租赁的带热水器的房屋完成了租赁行为,那么你就已经是这个房屋及合同上所约定的一切物品的法定占有人,你拥有合法的占有权,房东虽有房屋所有权却无权拆卸热水器。如果强拆,则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诉讼费用可由对方承担。建议此事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你又确实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就去起诉吧
对于执行这一块因为法院的人力有限所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先确定好被执行人情况及财产线索。也可以让法院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核查。
1、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风险代理从大类上分,有两种收费方式:1)半风险代理模式在代理合同中律师代理费分两部分,基本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基本代理费部分签约后支付,且不论办案结果如何,这部分不予退还。而风险代理部分则是约定以一定比例或标准,结合案件处理结果,支付风险代理费。2)全风险代理模式合同中的全部代理费均与结果挂钩,全部是按一定比例或标准,结合案件处理结果确定应支付的代理费。不管是半风险代理模式中的风险代理部分还是全风险代理模式,双方视案情需要也可以约定当事人先预付一部分或全部的风险代理费,最后根据案件结果多退少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风险代理中律师的风险指的是律师付出劳动有无法获得相应报酬的风险。但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法院等第三方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或者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等办案支出,并不属于风险代理范围。法院等第三方收取与诉讼相关的费用,不管是否聘请律师代理,都会发生。而律师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如果律师不代理,当事人自己处理同样也会发生。这些费用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的,不在律师风险代理费范围。还有,与案件结果挂钩可能是指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可能是指案件判决后的执行结果。到底是与哪个结果挂钩,需要双方在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2、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按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具体的比例,则要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总的原则是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案件难度大的比难度小的收费比例要高;案件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收费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本地的案件收费比例要高;全风险模式比半风险模式收费比例要高;半风险模式中,基本代理费低的比高的收费比例要高;完全事后才付费的比事先预付风险代理费的比例要高;与执行结果挂钩的比与只与判决结果挂钩的收费比例要高;扩展资料:禁止或不适合风险代理的案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风险代理,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使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案件,禁止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关于这个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各地制订的收费办法中都差不多,因为都是依据上位的法律法规制订的。特别说明:按2006年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姻、继承”案件也不能使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但是在2016年《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规定“婚姻、继承”案件不得适用风险代理。这是因为在2014年发改委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律师服务中强制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不包括“婚姻、继承”案件。也就是说,按最新的规定,“婚姻、继承”案件是可以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的。当然,不在禁止范围内的案件,当事人未必都希望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当事人希望采取风险代理的,律师也未必都接受。对当事人而言,只有案件风险达到一定值,当事人才愿意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而对律师而言,通常风险代理适用于一些大额的“合同纠纷”、“讨债的债务纠纷”等涉及一定财产数额的诉讼或非诉案件。如果案件标的非常小,即使按最高30%的标准也收不到多少律师费,律师当然不愿意代理。如果律师认为显然没什么胜诉的机会,白白付出劳动而无收益的可能性太大,律师同样也不愿意接受。总之,风险代理方式属于市场价调控方式,主要看双方从各自的利益考量、协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风险代理
枫景阳台友情回复,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违法侵权,像这种事情物业和城管都无法处理!建议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故意将已经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房屋拆除,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对拆除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文件是:申请执行书、判决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对方单位的基本资料。复印件就可以。这些参加过诉讼都应该有。申请执行书执行庭当场有空白文本让你填。填完以后和其他材料一起交给执行庭的受理人员,会给你受理单据。费用的话,执行费通常是到最后执行完毕后在执行到的金额里面扣除的,不知道你那边是怎么操作的。 现在申请强制执行,由被申请人支付,但是需由申请人垫付.就是A要求法院向B强制执行,A先出钱,强制执行完毕后再把钱退给A,从B的财产中扣除.
你无权将居住在债务人房屋里的另一个债权人撵走。虽然你胜诉了,但不代表债务人的房屋就是你的,即使你申请查封,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债务人的。只有在法院对债务人的房屋进行拍卖,你买了,或者拍卖不掉,抵给你了,你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办理了房产证,才有权将另一个债权人撵走。
不可以,你爸爸也不是李刚
问题一,警察调解无效后,应尽快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出面处理问题二,必须把 中介公司和租户共同列为被告,主要原因是,涉及到以后执行的腾房归还问题问题三,可以要求补偿,大概要按照你们当时租金的标准计算,他事实上继续租住你的房屋,应该给付费用 问题四,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相关损失,可以适当由法院酌情给付,但是律师费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了问题五,只要法院的判决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在判决做出后两年之内,你可以申请执行,由法院出面处理问题流,如果原物无法归还,合同中也写明东西的数量,要求返还原物或者这家赔偿具体案件需要看到合同,才可以明确处理。我的回答,你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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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强拆胜诉后意味着什么,强拆胜诉责任是怎么追究的
投稿:谈雨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