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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败诉的后果(强拆胜诉后意味着什么)

  • 发布时间:

    2024-09-27 14:09:2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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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败诉的后果,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强拆败诉的后果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强拆胜诉●强拆胜诉后意味着什么●强拆胜诉责任是怎么追究的。

强拆败诉的后果(强拆胜诉后意味着什么)

#房屋被强拆该怎么办#

房屋被强拆该怎么办可以办照下列内容:一、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二、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七、强拆的事后补救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己转5年国有土地的房屋,接集体土地征收合法吗?#

土地通过合法出让或者流转成为国有土地的,土地的使用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不可以再按集体土地征收了,除非你的土地使用权证属于非法取得经法院判决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才会恢复集体土地性质,相关当事人还会承担违法责任。

#什么样情况下房屋强迁#

1、如果是违法建设的房屋,那么城管部门可以先发违法通知书,要你接受处理,自行拆除。如果在限期内不拆除,则城管可以强制拆除,并向你追讨拆迁费用。例如,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子、不按照规划许可的标准建房子等,这些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可以直接行政强制拆除。2、如果是合法的房屋,那么在征收的时候,政府制定征收赔偿方案,召开居民大会讨论,获得多说通过的情况下,你反对该方案,不愿意按赔偿方案来征收。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你败诉的情况下,会要你限时交出房屋,如果不愿意交出房屋,政府可以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买房注意事项:买房前应该先做什么准备#

购房前,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买房应有明确的目标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买房前,应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未必非要买大的房屋、未必要买三室两厅、未必非要复室等等,未必要一步到位。而是应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规划,选择能满足自己居住需求的房屋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理性、有梯度的消费观更重要。买房首付款的积累买房首付的积累是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支付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目标,合理的分配自己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计划。因为如果开通了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涨价成本。买房范围的筛选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购买商品房最好在临近的单位上班,否则,现在年轻感受不到路途遥远的累,等年龄大了,就会追悔莫及的。建议可购买市中心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居住环境的选择(一)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还不够,还要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如户型、内部环境、物管服务、生活成本等。(二)要看小区临什么路,周边居住的人群怎样,开发商在楼盘打造上是否做了隔音、降噪、防尘处理。(三)沙盘漂亮,并不肯定楼盘实景就漂亮,楼盘漂亮最终应实现与沙盘一致,当从沙盘模型变为实景时,需开发商有这样的执行团队,它的专业、用心程度、理念、建筑用材等。所以不要被沙盘所迷惑。(四)楼间距。楼间距宽是保障业主生活宁静、私密、视野宽阔,也是景观打造的一个平台,但没有很好利用平台打造景观造成宁静、私密、舒适的环境,它同样不是好小区。反之,楼间距不是特别宽,但它有这样的理念和团队去打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环境,同样称得上好小区。(五)看小区的绿化、娱乐等设施是否健全。出行时间之考虑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两个小时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小时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3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故,提醒要买房的朋友,把握5公里生活圈,是衡量购房效益和购房质量的一个有效参数,支出的成本越小,表明所购房屋的性价比越高。这样一来,买房后额外付出的钱也会越来越少。买房常识的学习买房前,最好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支付它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在有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可以为自己聘请专业人士来参谋,比如聘请律师为自己在认购房屋、交纳定金与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情形时提供专业帮助。对购房费用的了解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购买二手房相关费用购买二手住房相关费用有:中介费,测绘费(有土地证的,测绘时不需交费,没有土地证的,测绘费); 评估费,交易费用:契税,登记费,印花税,手续费,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的3%缴纳,由卖方缴纳。另外,假如在购买时,卖方申明所卖房屋的标价为净价,则意味着在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以上只是通常所需交纳的购房费用,而买不同的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因人而异。开发商资信的考察在选择好地段及房屋基本情况后,就是要考察开发商资信的问题了。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志着开发企业的实力、信誉和经营管理水平,高资信的开发企业,其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都会有所保障。大开发商并不等同于有信誉的开发商。开发商自信从以下方面考察:(一)开发商的财务状况。开发商的资产负债状况直接表明其财务状况,也能反映其履约能力。审查的文件主要有各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二)开发商在此之前与第三人之间的履约情况。买方应了解开发商在与第三人履约时的一贯态度和信誉。开发商对待第三人的态度不仅可能被用于对待我们,而且可能直接影响到其履约能力。例如,一旦被他人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在诉讼或仲裁中败诉,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减少其经济资源,履约能力便相应地受到影响。为此应调查了解:1、开发商是否作为被告人或被申请人已经陷入或将要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2、是否存在已经审理终结且开发商负有给付义务,同时有关判决或裁定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三)了解开发商从事商品房的开发、建设是否存在以及何种程度上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预测其可能遭致的行政处罚三,评估其可能被处罚后所要承担的经济义务。如果违法违规情节比较严重,应预见项目被责令停建、缓建甚至拆除建筑物等可能性。(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到开发商以前的楼盘了解业主的评价,有的开发商有好的口碑,业主会客观的介绍,多找几个业主打听就可以。注意事项综合以上九点,可能不全面,甚至会遗漏一些重要的提醒项目,但这些只是买房前期的一些注意事项与必要准备。而其后认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买房环节中最重要的环节,里面涉及不少法律风险,也就是买房者真正挑战房产商霸王条款的一环节,传说中的“五证二书”的奥秘都在其中,相关注意事项随后会为大家奉上。

#已经设定抵押给别人的房子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会。  1、别人设置抵押的目的就是在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执行房产,所以可以被强制执行。  2、且不因抵押人是一套房产而不能执行;  3、因为抵押人在抵押时对此应当是明知的。

#法院判决邻居拆防盗网对方不拆怎么办#

1、如果我想再上诉我该怎么做,上诉期间我是要先把铁门拆了,还是等终审结果下来了再进行下一步动作?终审我家胜诉的可能性大吗?二审判决就是终审结果,不能再上诉了2.如果我家坚持不拆铁门,邻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家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吗?法院强制执行前会通知我家吗?会通知,强制执行的后果就是门被拆了3.我家败诉了,那上诉费用是应该由我家承担的,但是我怎么交这笔钱呢,但是我不想把钱交给邻居,那我改怎么做呢?这个问题楼上说的很对

#开家连锁店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加盟费是多少。二、首批货是不是有限定数量。三、是不是长期供货。四、能不能退换货。五、网上骗人的加盟项目太多了,有的华而不实,有的直接是假广告,建议你先去厂家看看再说,多在网上的论坛搜搜关于你想加盟的消息,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总之,涉及的东西很多,一定要考查的全面透彻,确定对方的信息和了解自己的市场后方可投资。

#如何做加盟 应注意什么问题#

首先,你要和想加盟的企业联系,这是一般需要相关启动资金等,商谈妥当后,选址,然后装修等 关键是选个好位置

#别人在自家地里强行包坟,如果跟他拆了会怎样#

会拼命,最好沟通一下,别强行拆除

#官司打赢了我卖了房子,钱被我用光了,被告人又有新的证据向高院起诉我败诉但是我没有钱执行局会怎么处#

你如果有存款,被执行局发现会直接划走你的存款,如果你有房子或车子,执行局会进行拍卖。如果你什么都没有,执行局只能把案件作成执行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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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强拆败诉的后果,强拆败诉原因

投稿:邵诗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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