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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间拆迁是否可以进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2 21:18:2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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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间拆迁是否可以进行,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只要当事人还在诉讼期间或者行政复议期间,都是不可以拆迁的。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诉讼期间拆迁是否可以进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诉讼期间拆迁是否可以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只要当事人还在诉讼期间或者行政复议期间,都是不可以拆迁的。

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商业拆迁的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且进行补偿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出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协议是否可以诉讼

拆迁协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诉讼

房屋拆迁,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的房屋是否可以诉讼保全

房屋被拆迁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但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拆迁纠纷是否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属于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适用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

一、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

1、诉讼期间拆迁人不可以拆迁。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拆迁流程步骤具体如下:

1、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2、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

3、发布安置补偿方案;

4、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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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诉讼期间拆迁是否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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