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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不批在那里投诉,举报农村宅基地违法到哪里举报: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4 02:06:2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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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不批在那里投诉,如果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您可以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局)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建议先了解宅基地申请未获批准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

申请宅基地不批在那里投诉,举报农村宅基地违法到哪里举报: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申请宅基地不批在那里投诉

如果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您可以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局)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进行投诉。

在投诉之前,建议先了解宅基地申请未获批准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可以根据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的指导,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重新申请。如果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村里没有合理理由拒绝批复,则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投诉时,应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宅基地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表达清晰、有理有据,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出具体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在申请宅基地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总之,如果宅基地申请未获批准,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投诉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并遵循法律程序。

二、宅基地不审批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申请宅基地不批怎么办

1、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村委会不批准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上述是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如果申请时,村委会不同意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解决。如果乡镇人民政府不同意宅基地申请的,村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举报农村宅基地违法到哪里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

1、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2、可以拨打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进行电话举报。

3、也可以进行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举报。

4、举报人也可采用网络媒体的方式引起舆论重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h3>四、宅基地不审批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申请宅基地不批怎么办

1、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村委会不批准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上述是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如果申请时,村委会不同意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解决。如果乡镇人民政府不同意宅基地申请的,村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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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申请宅基地不批在那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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