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村民宅基地转让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政府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政府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户村民有两处宅基地,算违法吗
不违法,多户依法可使用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而集中一处位置建设的,并且没有超出当地规划核准面积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给这个村民买了宅基地,可以回去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是否可以要回,要看具体情况。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爷爷的宅基地房子,爸爸是村民不在了,孙子不是本村民,怎么更名?
父亲去世宅基地不更名可以吗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父亲去世后宅基地的户主不是父亲,户主仍健在的,宅基地可以不更名;如果户主是本人的父亲,则需要更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及规定。农民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能买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只能有一处。建房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住宅用地需经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同村村民间可以转让,双方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拓展延伸
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解析及争议调解方案
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解析及争议调解方案是针对当前村民之间对宅基地转让合法性存在争议的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转让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存在违法性。在进行法律解析时,需要考虑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解读和判断。同时,针对争议调解,可以通过法律咨询、调解协商等方式,寻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双方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最终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法律解析和争议调解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宅基地转让合法性争议,维护社会和谐与公正。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转让涉及一定条件和程序,需符合相关法规。针对争议,可通过法律解析和调解协商等方式寻求双方一致意见。在解析过程中,需考虑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调解过程中,应尊重双方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解析和争议调解,可有效解决宅基地转让合法性争议,维护社会和谐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有效。宅基地转让协议可以在村民集体成员之间生效,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发生了转让,但所有权没有变动。
一、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怎么办
一、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1、一般来说,因为自然灾害原因使得宅基地使用权灭失的,都应该给以重新分配。
2、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不应当流转到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也不应当无限扩大,变相侵占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所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重新分配宅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仍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且丧失基本居住条件的村民。对于多占的宅基地的情况,要予以纠正,即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也不应当重新分配。
二、其次,宅基地申请人家庭成员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且这种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密切相关——房在,土地使用权在;房毁,土地使用权丧失;如果要重建、翻建、扩建,原则上需要重新申请用地或者增加申请用地。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手续
农村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农村宅基地转让,指的是转让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农村宅基地怎么分配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按户来分配的。
1、一户一宅,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多余的要归还村集体;
2、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遗产分配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分配。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如下:
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2、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h3>四、宅基地转让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村民之间存在争议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及规定。农民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能买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只能有一处。建房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住宅用地需经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同村村民间可以转让,双方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拓展延伸
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解析及争议调解方案
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解析及争议调解方案是针对当前村民之间对宅基地转让合法性存在争议的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转让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存在违法性。在进行法律解析时,需要考虑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解读和判断。同时,针对争议调解,可以通过法律咨询、调解协商等方式,寻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双方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最终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法律解析和争议调解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宅基地转让合法性争议,维护社会和谐与公正。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转让涉及一定条件和程序,需符合相关法规。针对争议,可通过法律解析和调解协商等方式寻求双方一致意见。在解析过程中,需考虑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调解过程中,应尊重双方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解析和争议调解,可有效解决宅基地转让合法性争议,维护社会和谐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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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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