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群体性事件规模的标准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07 11:10:06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法律分析: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群体性事件规模的标准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

法律分析: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群体性事件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呢?

对于群体性事件,主要是:

数量增多规模扩大

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统计数据)。

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

参与的人员复杂,有各种职业、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参加: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等。

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

农民以基层政府和官员为主要抗争对象;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抗争对象。农民抗争以要求补偿受损利益和实现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失地或受环境污染的农民要求维护权益成了中心议题;工人抗争以维护经济权利和要求管理企业事务为主要内容,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雇佣工人要求发放足额工资和改善工作条件,农民工要求发放欠发的工资,下岗工人要求工作,改制国企的工人要求保护国家财产不能流失等。

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逐渐对抗化

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

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有相当数量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有组织的,而且开始出现跨区域、跨行业串联声援的倾向。尤其是那些参加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反复性强的群体性事件事先都经过周密策划,目标明确,行动统一。

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常常采取不合法的方式,合理要求与不合法行动、无理要求与非法行动相互交织,多数人的人民内部矛盾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混在一起。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也插手群体性事件制造事端。如果处理不当,局部问题就可能影响全局,非对抗性矛盾就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三、群体性事件规模的标准

法律分析: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h3>四、群体性事件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呢?

对于群体性事件,主要是:

数量增多规模扩大

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统计数据)。

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

参与的人员复杂,有各种职业、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参加: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等。

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

农民以基层政府和官员为主要抗争对象;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抗争对象。农民抗争以要求补偿受损利益和实现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失地或受环境污染的农民要求维护权益成了中心议题;工人抗争以维护经济权利和要求管理企业事务为主要内容,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雇佣工人要求发放足额工资和改善工作条件,农民工要求发放欠发的工资,下岗工人要求工作,改制国企的工人要求保护国家财产不能流失等。

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逐渐对抗化

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

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有相当数量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有组织的,而且开始出现跨区域、跨行业串联声援的倾向。尤其是那些参加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反复性强的群体性事件事先都经过周密策划,目标明确,行动统一。

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常常采取不合法的方式,合理要求与不合法行动、无理要求与非法行动相互交织,多数人的人民内部矛盾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混在一起。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也插手群体性事件制造事端。如果处理不当,局部问题就可能影响全局,非对抗性矛盾就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有哪些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是什么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标准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包括

群体性事件划分标准

“群体性事件”增多

群体性事件人数的定义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是什么

群体性事件的认定

群体性事件规模划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西安迎来大规模拆迁,涉及高新、雁塔、未央多个区域,西安高新区三期2025年规划: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标准 ,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核定征收所得税拆迁补偿费,小规模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小规模纳税人交税怎么做会计分录,小规模纳税人交税分录怎么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小规模企业简易征收拆迁补偿,小规模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金下放通知书,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主要有哪些条款: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内昆铁路昭通站扶贫铁路专用线会拆到铁路坎上的房屋吗,昭通为什么大规模搬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限制拆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金牌律所助力环保诉讼,工业园区建设计划获重新评估,律所规模决定律师质量?汪腾锋律师:当然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业部规模养殖规定,农业部对养殖场距离的新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规定 ,畜禽养殖规模标准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规定 ,畜禽养殖规模标准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群体性事件规模的规定,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