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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迁的房子如下:
1、危房拆迁。就是那些上世纪50-60年代的老房子,在经历过了长期风吹雨打,房子的结构已经严重老化,通过旧改也无法得以修缮,这样的老房子如果被相关机构鉴定为危房,就会面临拆迁;
2、城市规划拆迁。比如市政规划需要征用这块土地,而这块土地上面的房子就都要被拆除。主要是地铁或高铁的枢纽站,主题公园、高架桥,以及城市主要马路的拓宽等。不过,像城市规划所要拆迁的房屋,基本上会对当地的居民进行实物安置,像过去那种只要拆迁就进行货币补偿的情况未来也不会再发生;
3、城市里的黄金地块,这些地块周围都有像医院、学校、商圈、地铁等比较成熟的基础设施。像这样的地块也很容易被开发商所看中,开发商想开发这块土地来建造高档住宅小区或大型商圈等。
要拆迁的房子主要包括危房、城市规划需征用的房屋以及城市黄金地块,主要由于老化、城市发展需要或土地优势。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1、主体不同: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2、取得方式不同:用地者申请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需征用集体土地或占用其他用地者正在使用的建设用地的,申请用地者应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原建设用地使用者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或拆迁补偿安置费。申请用地者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为国有荒山、荒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可无偿取得。
3、法律限制不同:
(1)权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经过申请获得政府许可是允许的),否则政府有权收回
(2)权利人有义务服从政府无偿收回的决定,但是对于存在该宗地产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政府应给予相应适当的补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在于主体、取得方式和法律限制。划拨针对特定用地,需支付补偿费或可无偿取得;出让需支付土地出让金,且限制更严格。
一、增减挂钩属于公益拆迁吗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征收拆迁是不是属于公益拆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属于试点征收,一般是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实施土地征收拆迁。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增减挂钩土地征收是不是属于公益项目,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的。
但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
住宅用地的50年和70年的区别:
1、土地使用期限不同:住宅用地的50年和70年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50年和70年的差别在于土地使用权的到期时间。50年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50年,70年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
2、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方式不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50年的住宅用地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期或者重新竞拍,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终止。70年的住宅用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续期。
3、价格不同:70年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更长,相对来说价格更高。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不同位置的住宅用地价格不同,具体价格需要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住宅用地的规划和管理方面,考虑如下:
1、合理规划住宅用地。城市规划部门应该结合城市人口、经济、社会等因素,科学规划住宅用地的分布和规模,避免过度集中和过度分散,实现住宅用地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2、加强住宅用地的管理和监管。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住宅用地的出让、划拨、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住宅用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促进住宅用地的开发和利用。政府部门应该加大住宅用地的开发和利用力度,推动住宅建设的规模和速度,提高住房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和居民居住需求。
4、加强住宅用地的保护和改善。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加强对住宅用地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高住宅的舒适度和品质,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社区氛围。
综上所述,住宅用地的规划和管理是城市化进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实现住宅用地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化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住宅用地50年和70年的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处理方式和价格。规划和管理上应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和监管、促进开发利用。
一、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三、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相城区拆迁政策与安置标准解析
相城区作为苏州市的一个重要区域,拥有自己独特的拆迁政策与安置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标准主要包括被征收人的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安置房分配等方面。在房屋补偿方面,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等因素,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款项。货币补偿则是根据被征收人的房屋评估价值来确定补偿金额。至于安置房分配,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接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也可以选择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总体而言,相城区的拆迁政策与安置标准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
相城区的拆迁政策与安置标准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安置房分配等方面的支持。房屋补偿根据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等因素确定,货币补偿则根据房屋评估价值来确定补偿金额。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接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也可以选择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在过渡期内得到适当的补偿和安置,以便顺利开始新的生活。
土地收回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规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价值。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要件: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综上所述,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收回补偿标准包括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规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费按农业人口计算。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一、农村住房拆迁赔偿标准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二、农村房屋拆迁申请流程
1、依法取得市发展计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
3、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拆迁实施单位按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摸底调查、计算拆迁面积、测算拆迁经费,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拆迁计划和实施方案。
5、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6、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7、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8、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兰州市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
9、建设单位携带拆迁申报的所有资料,向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10、经行政审批中心初审合格后,报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11、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公告。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
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阶段实施的,以当前(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阶段实施的,以当前(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一、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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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店面拆迁租客补偿标准,买卖不破租赁租金涨价是否合法: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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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苏州拆迁规划地块有哪些小区,苏州拆迁规划地块有哪些小区名字
投稿:施彤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