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违规住房怎么处理,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怎么处理,法律分析:住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干部职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整合,并新增了公有住房管理子系统和政策法规子系统,以此来消除以往单个系统的数据
法律分析:
住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干部职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整合,并新增了公有住房管理子系统和政策法规子系统,以此来消除以往单个系统的数据孤岛,实现统一登录管理、数据共享功能。新系统最大的亮点是能实现全区范围内政策性住房供应资格快捷、准确审核。可实现售建房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业务审批、经济适用房申请及销售管理的业务审批、城镇职工住房补贴业务的管理、城镇职工参加集资建房的业务审批、危旧房住房改造信息备案、信息确认的业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二条 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法律分析:住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干部职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整合,并新增了公有住房管理子系统和政策法规子系统,以此来消除以往单个系统的数据孤岛,实现统一登录管理、数据共享功能。新系统最大的亮点是能实现全区范围内政策性住房供应资格快捷、准确审核。可实现售建房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业务审批、经济适用房申请及销售管理的业务审批、城镇职工住房补贴业务的管理、城镇职工参加集资建房的业务审批、危旧房住房改造信息备案、信息确认的业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二条 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法律分析:
住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干部职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整合,并新增了公有住房管理子系统和政策法规子系统,以此来消除以往单个系统的数据孤岛,实现统一登录管理、数据共享功能。新系统最大的亮点是能实现全区范围内政策性住房供应资格快捷、准确审核。可实现售建房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业务审批、经济适用房申请及销售管理的业务审批、城镇职工住房补贴业务的管理、城镇职工参加集资建房的业务审批、危旧房住房改造信息备案、信息确认的业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二条 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法律分析:如果违法建筑通过补正手续成为了合法建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会影响重要建筑物的主体安全、根据现有技术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或者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用拆除该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七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房主违规出租可罚3万。
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将一间房间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让租房者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违规房屋拆迁
●违规拆迁怎么办
●违法违规拆迁归哪个部门管
●拆迁违规行为
●政府违法拆迁房屋
●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违法建筑应由什么认定
●拆迁违规操作
●拆迁违规补偿
●拆迁违规建筑
●违反拆迁程序
●违规多占住房政策解答
●违规多占住房政策解答
●违规多占住房如何处理
●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处理指导意见
●多占政策性住房的认定
●违规多占住房清理流程
●违规占用政策性住房
●违规多占住房案例
●违规多占住房违反什么纪律
●违规占用多套住房违反了
●土地流转遇政府征收时怎么处理,土地流转遇到政府征收时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土地纠纷怎么解决最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纠纷怎样处理,征地纠纷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款被冒领怎么办征收,拆迁补偿被冒领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有争议怎么办征收,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处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决定书被撤销征收,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后怎么处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何处理,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土地纠纷怎么解决最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纠纷怎么解决,征地纠纷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3年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具体有哪些,2023年确权后的土地发生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纠纷怎么处理,征地纠纷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个人征地纠纷如何处理?,征地纠纷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流转政府征收怎么处理,土地流转遇到政府征收时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纠纷该如何解决,有哪些方法,征地纠纷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纠纷是怎么处理,征地纠纷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款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收,拆迁补偿纠纷不解决怎么办征收: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征收土地和拆迁补偿案件,农村征地拆迁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款后怎么处理征收,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后怎么处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 违规住房怎么处理,违规拆迁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卞雅雯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