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郑店拆迁,江岸区最新拆迁信息,江岸区最新的拆迁信息应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并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法规规定了拆迁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江岸区最新的拆迁信息应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并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法规规定了拆迁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所获取的法律知识,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一般性的拆迁信息,但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并不特定于江岸区,也可能不包含最新的拆迁动态。为了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联系江岸区的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
一般来说,拆迁信息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拆迁范围:明确哪些区域或建筑将被拆迁,这通常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
拆迁时间:确定拆迁的开始时间和预计完成时间,以便被拆迁人能够做好相应的准备。
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拆迁人应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不降低。这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请注意,具体的拆迁信息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在了解江岸区最新拆迁信息时,务必参考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和文件。
此外,如果您对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或争议有疑虑,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法律分析:1、丹水池街道办事处
征收范围:祥见丹水池街道办事处征收拆迁区域及周边道路示意图。
2、二七北路片
征收面积:282900㎡
征收范围: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以西。东至解放大道、南至二七路、西至二七横路、北至长湖路。
3、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七期
征收范围:最终征收范围尚未确定
4、古德寺片(二期)
征收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约170亩,总户数约2027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征收范围:古德寺片(二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为江岸区古德寺周边,东临解放大道,南临解放军161医院,西临古德寺,北临规划道路。
5、后湖堤边路片
征收范围:位于江岸区张公堤堤边路与朱家河围合区域。
征收面积:征收总户数约993户,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3400㎡(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6、合作路地块
征收范围:沿江大道与合作路交汇处,东临沿江大道,南临合作路,西临合作路集贸市场(界立方),北临中南机电大厦。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征收面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9457平方米,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1.8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182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7、洞庭小路地块
征收范围:为沿江大道与洞庭小路交汇处,东临沿江大道,北临洞庭小路,南临长江航运科学研究所,西临武汉市杂技团。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征收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约2977平方米,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103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另外,澳门路下陈家湖社区在2019年“三旧”改造范围内。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根据武汉是当地规定,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目前,武汉市房屋拆迁的“市场单价”由拆迁房屋的“区位价”和“重置价”等确定,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市场单价”乘以建筑面积。这次主要提高的是“重置价”,它是指假设对拆迁房屋进行重建时所需的费用(不包含地价)。根据实施的新标准,将使补偿金额明显提高。以前,钢混结构的房屋重置价格(每平方米)最高分别为多层700元、高层900元在新标准中,相同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价平均上升了200多元。这是1993年以来武汉市第三次调高房屋重置价,主要原因是建材价格、工程定额、房屋造价等都上涨了。另外,通知还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装修也将根据新旧程度得到补偿。据悉,今后该市每隔一两年都会将房屋重置价调整一次。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豹澥村;五里界街;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乌龙泉街;郑店街;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金口街;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
补偿标准为: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法泗镇;安山镇;金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为:耕地:39900元/亩;菜园:43890元/亩;果园:43890元/亩;茶园:43890元/亩;精养鱼池:43890元/亩;林地:31920元/亩;未利用地:19950元/亩。
4.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山坡乡;舒安乡;湖泗镇;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祠、梁湖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35700元/亩;菜园:39270元/亩;果园:39270元/亩;茶园:39270元/亩;精养鱼池:39270元/亩;林地:28560元/亩;未利用地:17850元/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政府征收文件已经公告了,快慢是根据规划需要来确定进度的。可以咨询当地的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快慢。
二七北路片,征收面积:282900㎡。
征收范围: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以西。东至解放大道、南至二七路、西至二七横路、北至长湖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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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魏然志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