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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垣市拆迁村补偿标准,移民搬迁后宅基地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8-14 14:28:2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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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垣市拆迁村补偿标准,移民搬迁后宅基地怎么办

一、移民搬迁后宅基地怎么办?

宅基地从始至终是集体财产,若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移民搬迁后自建房依然是个人财产,宅基地上没有自建房的,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二、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三、宅基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因为对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而取得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国家和集体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宅基地的使用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农民基于集体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障。

3、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主要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无偿取得,无偿使用。我国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生产用地和耕地的用途,任意扩大宅基地的面积。

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取得。

我国规定了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制度,公民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移民搬迁后宅基地不受影响,即使没有移民搬迁,当事人也没有宅基地所有权,当事人已经搬迁或者移民到国外的,国内的这些合法财产上受法律保护。若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以后,两年内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修建房子,即使没有移民搬迁村委会也可以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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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军延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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