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孔潭村整体拆迁计划表,关于延津县孔潭村整体拆迁计划表的问题,由于具体拆迁计划表属于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详细方案,通常不会公开发布到网络上,因此我无法直接提供延津县孔潭村的整体拆迁计划表。不过,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一些概括
关于延津县孔潭村整体拆迁计划表的问题,由于具体拆迁计划表属于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详细方案,通常不会公开发布到网络上,因此我无法直接提供延津县孔潭村的整体拆迁计划表。不过,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一些概括性的解答,以及你可能需要关注或咨询的关键点。
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意味着在延津县孔潭村的整体拆迁过程中,村民有权依法获得上述各项补偿。
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
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的补助和奖励。因此,在孔潭村拆迁计划中,应该会有明确的补助和奖励政策。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导致物权消灭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一旦拆迁完成,原有的房屋物权将消灭,但村民应在此之前确保已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何获取具体拆迁计划信息:
由于拆迁计划表涉及具体的时间、地点、补偿方式等细节,这些信息最好是通过直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来获取。你可以尝试联系延津县负责城市规划或房屋征收的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关注拆迁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拆迁过程中,村民有权要求政府公开拆迁计划、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如果发现任何不合理或违法行为,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虽然我无法直接提供延津县孔潭村的整体拆迁计划表,但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建议,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并参与拆迁过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一、吉林延边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15、工程决算;
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二、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是多少
(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集体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实施司法强制搬迁?
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司法强制搬迁:
(1)补偿协议订立后,被征收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的,征收人提起民事诉讼,被征收人在生效裁判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生效裁判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市、县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或者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其在生效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延庆区为组织实施西白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西红寺村农村集体土地0.8264公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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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延津县孔潭村整体拆迁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