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到处乱说别人坏话属什么行为,乱说别人坏话犯法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4 21:01:1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到处乱说别人坏话属什么行为,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到处乱说别人坏话的这种情况是有可能构成诽谤罪的,比如所谓的坏话是捏造事实诽谤别人,并且已经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将按照诽谤罪定罪,但并不代表只要在背后乱说坏话就一定构成诽谤罪,类似于造成犯罪嫌

到处乱说别人坏话属什么行为,乱说别人坏话犯法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到处乱说别人坏话属什么行为

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到处乱说别人坏话的这种情况是有可能构成诽谤罪的,比如所谓的坏话是捏造事实诽谤别人,并且已经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将按照诽谤罪定罪,但并不代表只要在背后乱说坏话就一定构成诽谤罪,类似于造成犯罪嫌疑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的行为应遵守社会公德,要守住道德与法律底线,在背后或公开场合胡说八道,说别人坏话攻击别人首先是不道德的,也是人品低下的表现,如果产生了相应的后果,在当事人或受侵害人追究时会产生法律后果:轻者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严重者涉嫌诽谤罪,会有刑事责任后果。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而且这些内容已经或足以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损害。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乱说别人坏话犯法嘛

于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侮辱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乱说别人坏话犯法么

于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侮辱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到处乱说别人坏话属什么行为类型

到处乱说别人的句子

到处乱讲

到处说别人的坏话是犯法的吗

到处喜欢乱说的人怎么治

到处说别人坏话的人不可深交

乱说别人坏话是什么人

到处乱说别人的句子

到处说人坏话犯法吗

到处说别人坏话的说说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临律-到处乱说别人坏话属什么行为,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