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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养鸡场经营二十年,却以违建为由被强拆?违法!赔偿!,拆除农村自建鸡舍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3 18:24:3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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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养鸡场经营二十年,却以违建为由被强拆?违法!赔偿!, 您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情况,当地组织实施拆迁时,数年前经过政府批准而建设的房屋或者养殖场,突然就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然后被强制拆除,并且还告知当事人没有补偿,或者补偿金额极少

宁夏灵武:养鸡场经营二十年,却以违建为由被强拆?违法!赔偿!,拆除农村自建鸡舍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宁夏灵武:养鸡场经营二十年,却以违建为由被强拆?违法!赔偿!

您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情况,当地组织实施拆迁时,数年前经过政府批准而建设的房屋或者养殖场,突然就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然后被强制拆除,并且还告知当事人没有补偿,或者补偿金额极少,征收部门的这种做法正确吗?当事人该怎么办呢?宁夏灵武市的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来看看张先生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案情简介:

2001年4月23日,张先生与宁夏灵武市一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河滩地租赁合同,共租赁河滩170亩。2003年,张先生在经过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该承租土地上建设养鸡场,一直经营至今。2018年5月10日,灵武市水务局以“灵武市开展“保护母亲河”清除黄河沿线违章建筑物”为由,对当地违章建筑进行情况,灵武市水务局认为张先生的养鸡场位于在此次清理违章建筑的区域范围内。2018年8月中旬,灵武市水务局组织人员和机械对张先生的养鸡场部分设施实施强制拆除。2019年2月,灵武市水务局又向张先生下发《灵武市防汛安全检查通知单》,要求张先生拆除正在经营的鸡场。张先生认为自己的养鸡场是在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建设的,不应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灵武市水务局将养鸡场强拆后,导致自己的养鸡场无法在继续使用,且造成了严重损失。无奈之后,张先生向律师进行咨询并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律师观点:

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灵武市水务局在2018年8月实施的强拆行为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且灵武市水务局没有听取张先生的陈述和申辩,也没有明确告知强制拆除的理由和依据,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任何程序,因此,灵武市水务局的强拆行政行为违法,并给张先生造成了极大损失,应予赔偿。随后,在律师的协助下,张先生以灵武市水务局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灵武市水务局强制拆除张先生养鸡场的行为违法。

被告观点:

在庭审中被告灵武市水务局主张,灵武市水务局响应当地“保护母亲河”清除黄河沿线违章建筑活动。张先生养殖场位于该范围内,对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被告灵武市水务局依法强行拆除,因张先生阻挡,目前仅拆除其中的一小部分。另外,灵武市水务局还主张其强制拆除张先生的养鸡场,是灵武市水务局对辖区河道行使管理权,依法拆除阻碍行洪的建筑物,其行为合法。

法院观点:

法院对双方的证据及主张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灵武市水务局在2018年5月8日以灵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向张先生下发灵武市防汛安全检查通知单,要求张先生于2018年5月14日前拆除养鸡场所有建筑设施。该检查通知单中违反法律法规仅勾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名称,没有写明具体条款。被告灵武市水务局没有告知张先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没有作出相应行政拆除决定,没有进行催告,没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情形下,直接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强制拆除的程序性规定,应当确认其在2018年8月中旬拆除张先生养鸡场部分设施的行为违法。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灵武市水务局2018年8月中旬强行拆除张先生养鸡场部分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二、限被告灵武市水务局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结合拆除情况对张先生提出的赔偿请求作出处理。

律师总结:

本案中,被告灵武市水务局以清除“违章建筑”为由,对张先生的养鸡场进行强制拆除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根据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而本案中,灵武市水务局在强制拆除张先生的养鸡场前并未履行法定程序,已构成程序违法,同时,灵武市水务局应当对强制张先生养鸡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这里,蓝秦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时间及机会!

二、拆除农村自建鸡舍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鸡舍的赔偿包括鸡舍所占土地的补偿费,即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自建鸡舍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鸡舍的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拆除农村自建鸡舍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农村自建鸡舍的赔偿包括鸡舍所占土地的补偿费,即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自建鸡舍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鸡舍的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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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宁夏灵武:养鸡场经营二十年,却以违建为由被强拆?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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