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31 11:39:1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采取原则禁止、允许例外的态度。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采取原则禁止、允许例外的态度。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采取原则禁止、允许例外的态度。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采取原则禁止、允许例外的态度。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来源:头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