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警察的常见违纪情况 违纪违法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公安部门 北京律师 法律咨询,盘点警察的常见违纪情况 违纪违法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公安部门 北京律师 法律咨询
一、民警在行政案件办案中有玩忽职守等行为怎么处罚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案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
二、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
1、玩忽职守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纪律,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法律分析: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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