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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被告人必须到被告人居住地吗,起诉是按照原告居住地还是按照被告居住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4 09:19:2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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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被告人必须到被告人居住地吗,法律主观:在被告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起诉符合下列条件即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起诉被告人必须到被告人居住地吗,起诉是按照原告居住地还是按照被告居住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起诉被告人必须到被告人居住地吗

法律主观:


在被告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起诉符合下列条件即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可以起诉吗

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可以起诉。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是按照原告居住地还是按照被告居住地

法律分析: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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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临律-起诉被告人必须到被告人居住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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