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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承包土地遇征收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丧失为借口拒绝补偿,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算遗产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03 15:20:5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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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承包土地遇征收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丧失为借口拒绝补偿,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算遗产吗, 案情摘要:土地承包使用多年 与征收部门百次沟通难获赔四川省某市的王某分别于1985年、1995年承包了当地某村的水库、稻田,并在2010年10月与当地村

胜诉承包土地遇征收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丧失为借口拒绝补偿,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算遗产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案情摘要:土地承包使用多年 与征收部门百次沟通难获赔

四川省某市的王某分别于1985年、1995年承包了当地某村的水库、稻田,并在2010年10月与当地村委会续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如土地遇到征收,各方就补偿分割的具体细则。除此之外,王某还另外租赁了村子中其他村民的土地,预定了征收细则的同时,大力开展农家乐项目,并于次年正式登记注册。

2008年年底,经四川省政府批准,该村的土地即将由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部分土地也即将收归国有。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王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出于对政府工作的信赖与认可,表示愿意配合征收,并于2013年8月对承包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设施进行了逐一清点,确认了补偿范围。因土地即将被征收开发,项目告急,2013年11月当地政府作为甲方与王某签订了《协议》,约定先行预付王某部分征收补偿款,王某将承包地范围内的几处土地进行交付,王某欣然同意。

可这份《协议》签订之后,土地征收事宜再未推进,后续的补偿款也不见了踪影。时至2021年王某承包期届满,王某与当地政府进行了数百次沟通仍然无法取得合理的补偿。而当地村委会则以合同期限届满为由,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强行让王某交出了部分土地。此后,王某每每谈及征收补偿款向当地政府主张权利时,均被以土地使用权已灭失、主体不适格等理由搪塞,拒不补偿。经过多年来的拉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数百次的沟通王某深知简单的协商已无法达成诉求,必须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于是,王某经过咨询后找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张大伟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办案过程:部分土地使用权灭失 专业律师如何争取征收补偿

介入案件分析材料 申请履职后超期不答复提起行政诉讼

张大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查阅委托人提供的案件文书和证据,认为本案是基于当地政府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作出合法的征收补偿导致的,委托人虽然丧失了部分土地使用权,但并未丧失相应的补偿权益。基于案件推动考量,张大伟律师主张先向当地政府寄送履职申请,再根据答复结果采取行政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而当地政府在收到履职申请书后,超期并未作出答复,张大伟律师遂总结案件详细经过,并将搜集到的证据逐一列举,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当地政府对尚未作出的补偿份额作出相应的补偿决定。

案件首次开庭 院方认定土地使用权灭失 不具备征收补偿资格

一审法院正式开庭过程中,当地政府以先前与委托人协商时的诸多理由进行举证,一再表明委托人并非案涉征收村集体成员,且土地使用权随着租赁期限届满而丧失,不再具有相应的补偿资格。并以诉讼期限已过为由,多次要求院方驳回委托人的诉求。

虽然在庭审过程中张大伟律师一再强调,本案中的诉讼属于履职诉讼,委托人自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便享有征收补偿权益。因被告原因,时至2023年仍未取得相应的安置补偿,因此不存在诉讼期限超过的情况。除此之外,委托人并未完全丧失土地使用权,与当地村民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仍处于有效范围内。可即便如此,院方在综合查证双方材料后,仅采纳了委托人土地使用权丧失的这一现状,直接驳回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再次提诉 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重审

一审正式作出裁定后,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大伟律师主张再次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省高院对案件事实进行重新认定,并在上诉申请中阐明,委托人的土地使用权并非完全灭失,其有权向当地政府主张地上附着物、房屋、构筑物的损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且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应当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委托人诉求。

四川省高院通过查证张大伟律师提交的材料并对案件进行再次核查后,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且一审过程中对征地事实情况、当地其他个人的征收安置补偿情况、委托人被实际征收占用情况等诸多事实均未查清就直接作出裁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综上,四川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在承包或租赁的土地面临征收补偿问题时,承包人或租赁人有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灭失的征收补偿,如事前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向发包方或出租人申请给付相应的补偿。

本案中,委托人在承包土地前虽然已经约定了后续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但基于政府方原因,导致承包、租赁的土地部分丧失使用权,但这并不影响对应补偿权益的成立。在这类案件中,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进行维权,针对政府方不予征收的问题及时采取行动,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化,本案在张大伟律师的介入下,经过履职和先后两次诉讼,取得了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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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头条-胜诉承包土地遇征收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丧失为借口拒绝补偿,,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算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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