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1)建设单位申请。(2)选址。(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政府核准方案。(4)划拨建设用地。(5)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父亲死了土地证归谁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
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选址。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政府核准方案。
(4)划拨建设用地。
(5)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父亲死了土地证归谁
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的产品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并不享有所有权。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
1、拟定收回方案。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报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
3、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国土局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4、注销登记。国土局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证办理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5、商品房买卖契约;
6、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7、契税发票原件;
8、抵押登记申请表。
总之,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的产品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并不享有所有权。
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
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设立的纠纷解决制度。协调裁决的范围是,对被征地农民与实施征地的市、县政府在补偿安置方面的争议。协调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兼顾合理性审查。在程序设定上,当事人应当先向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三、拆迁前政府要公开的信息包括哪些
一、征地批文,具体包括:
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
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
二、征地告知书,包括: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一书四方案,包括:
1、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2、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四、征地公告,包括:
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分析: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前置程序1、拟征地告知2、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第二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三步: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四步:确定补偿安置赔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征用
●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征购政策
●土地使用征收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征用土地权属
●土地征用权属于谁所有
●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养殖用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养殖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被征收是否必须收回使用权证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各税种如何征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开荒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流程是怎么样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旧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旧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步骤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怎么补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红房本有土地使用权吗?,红房本有土地使用权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怎样补偿?修路占用私人土地怎样补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房屋拆迁后有土地纠纷怎么办: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去出让?国有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修路占用私人土地怎么补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陈定等诉厦门市土地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案,宅基地行政诉讼案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到2020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农村土地法新规定2021年: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补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来源:头条-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