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属于债权,拆迁赔偿款是否属于到期债权,拆迁赔偿款是政府对公民房屋进行拆迁给予的补偿,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是到期债权。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
拆迁赔偿款是政府对公民房屋进行拆迁给予的补偿,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是到期债权。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该注意事项有: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4、房屋拆迁的实施。
一、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是如何规定
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二、农村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该如何办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政策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合同到期拆迁能得到补偿。具体解释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期满后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视不续租,承租人有拆迁补偿的,可以主张安置补偿、装修费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拆迁补偿款给付期限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一般来说是应该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如果房屋拆之前没有支付到位,最多在拆之后三个月内要支付到位。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二、拆迁中货币补偿中有哪些些风险?
风险一:是否足额补偿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来说,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货币补偿能一次性或者分期到位。
而拆迁补偿是否能足额到位,并不在被拆迁人的掌控当中,而是在政府的征收决策上。所以对被拆迁人来说,征收方是否能诚实守信,是被拆迁人需要承担的不可控风险。
那如何来把控这样的风险呢?你需要知道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总金额大概是多少。如果总的补偿费用足够,那么你的足额货币补偿风险会相对降低很多。
实践中,政府是不会主动的去告诉你该次征地补偿款的总额数的,你需要自己去找、去查。方法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内容信息。
风险二:是否会有重大变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于补偿公告之日起确定。如果是货币补偿,则会在补偿公告后下发补偿费用。
但这却是被拆迁人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因为一旦遇到征地拆迁,周围的房价、地价也都会随之暴涨。再加上房子的市场价仍然还处居高不下的状态,所以很可能在被拆迁人签了字,拿了补偿后,当初的房子价值会陡然增高,被拆迁人利益很显然的会遭到损害。这时候被拆迁人再拒搬迁,很可能会遭到强拆。
这对被拆迁人来说,是选择货币补偿后,市场调控方面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可在之前的补偿合同中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和约定,以防止一些客观的重大情况变故。
三、拆迁房如何避开冻结期和出售或交易?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1、确认回迁房房屋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跟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确认房屋拆迁后可就地回迁;其次,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之前办完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更名,产权房完成产权过户更名;对于产权房而言,如果确认房屋即将“冻结”,可先签订一个协议,并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对于房票子房,除签订一个协议外,还需要产权单位出具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款支付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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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齐志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