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呢,(一)征用土地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是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土地被征用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
(一)征用土地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是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土地被征用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本项及征用其他土地的前两项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节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本省还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征地的“三费”按规定标准幅度的低限计付:
(1)国防、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或省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抢险救灾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用地。
(二)拆迁安置补偿
包括两大类:一是被迁房屋补偿;二是拆迁安置补助。前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至第28条的规定,其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适用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以及被拆迁人对此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没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房屋承租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
24、25条的规定办理。而拆迁安置补助是指由于被拆迁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经济损失补助。
1、搬家补助费。这是被拆迁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迁往他处居住,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费用的补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这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因迁离原居住地而在生活上所增加的额外支出的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经济损失补助费。这是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一种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的补偿有:1.土地补偿金。2.安置补偿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4.青苗补偿费。5.村民住宅补偿费。6.被征收地的农民社会保障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一)征用土地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是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土地被征用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本项及征用其他土地的前两项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节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拆迁安置补偿
包括两大类:一是被迁房屋补偿;二是拆迁安置补助。前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至第28条的规定,其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适用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以及被拆迁人对此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没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房屋承租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
24、25条的规定办理。而拆迁安置补助是指由于被拆迁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经济损失补助。
1、搬家补助费。这是被拆迁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迁往他处居住,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费用的补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这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因迁离原居住地而在生活上所增加的额外支出的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经济损失补助费。这是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一种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呢区别
●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呢法律规定
●征用土地和拆迁
●土地征用及拆迁
●征用土地安置补偿款
●土地征用和拆迁的区别
●征用土地有几项赔偿标准
●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呢法律规定
●征用土地政策补偿
●征地拆迁安置政策
●动迁拿的安置房面积必须大于被拆迁的吗,拆迁安置房超出安置面积: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单位房产拆迁补偿款从新置业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交税,企业拆迁安置补偿款需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拆迁安置补偿款要求交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农村拆迁是按户口还是面积进行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邓小冲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深圳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有证,不足两年销售怎么缴纳增值税?,安置房没有满两年需要交什么税: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的税收政策有哪些?,动迁安置房税收政策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安置房建设用地减免税,拆迁安置房增值税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金华拆迁安置政策非婚生子有补偿吗,金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江西新余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江西新余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吉林白城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吉林白山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注意事项,政府安置房需要交增值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拒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不能阻挡拆迁,拒绝拆迁后果: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合肥市拆迁安置政策,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渭南高新区拆迁赔偿标准,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拆迁安置补偿款需要交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宜春市下浦拆迁房子补偿标准,江西宜春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江西景德镇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江西景德镇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江西新余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江西新余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来源:临律-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