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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胜案:合法居住房屋遭遇无故拆除,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 发布时间:

    2022-04-14 14: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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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曹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县公安局案情回顾曹先生等人是安徽省宿州市某自然村村

委托人  :曹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县公安局

案情回顾

曹先生等人是安徽省宿州市某自然村村民,在村内拥有用于农业养殖生产和居住的合法房屋。然而在疫情期间,曹先生等人所居住的部分房屋以及外墙被不明身份的人无故暴力拆毁。曹先生等人面对行为束手无措,只得用尽方法留存相关证据,随后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在维权过程中,圣运律师协助曹先生等人整理了涉案证据,随后向县公安局申请了查处,提供了明晰的现场损毁外墙和其他财产的照片,要求对不明身份人员无故毁坏合法财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但县公安局对曹先生等人的查处申请,并未出警勘察、取证,直接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该通知明显侵犯了曹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圣运律师协助曹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驳回了曹先生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该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曹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还影响了其后续维权。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县公安局作为县政府的公安机关,依法具有管理本辖区治安管理工作的职责。本案中,县公安局接到曹先生等人的《查处申请书》后,直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清醒,属于行政不作为。复议机关未核实清楚事实,就驳回曹先生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综上,圣运律师协助曹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县公安局对曹先生等人的查处申请作出行政处理,撤销了复议机关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该胜诉判决使曹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曹先生等人的维权进程也将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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