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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圣运律所一线办案动态,分享征拆领域前沿法律常识,以专业视角为您答疑解惑。
北京圣运律所提示:拆迁补偿明显偏低时,被征收人最重要的不是马上签字,也不是单纯和征收方争论“别人家拿了多少钱”,而是先判断补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评估程序是否规范、补偿项目是否完整。**如果发现补偿存在明显问题,应当及时通过申请复核、提出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很多被征收人在拿到补偿方案后,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同一个村、同一片区域,为什么别人家的补偿比自己高?是不是征收方给多少就只能拿多少?
答案并不是。
征收补偿涉及的项目通常比较复杂。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同时还可能涉及补助、奖励。
因此,被征收人拿到补偿清单后,不能只看“房屋补偿单价”这一项。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包括:
第一,房屋面积认定存在争议;
第二,房屋用途、结构、成新等因素认定不准确;
第三,装修、附属设施没有充分计算;
第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没有依法落实;
第五,经营性房屋涉及的停产停业损失没有合理计算。
如果只盯着平方米单价,很容易忽略真正影响最终补偿金额的其他项目。
房屋价值评估是征收补偿中的核心环节。
现行规定明确,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此,收到评估报告后不要直接签字确认。
尤其要注意评估报告中的: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房屋结构;
土地性质;
区位因素;
成新程度;
类似房地产选择;
评估时点;
装修及附属物处理方式。
这些内容任何一个环节存在明显错误,都可能影响最终补偿。
实践中,当事人经常说:“隔壁家拿了200万元,我家也应该拿200万元。”
这个说法虽然能够帮助发现问题,但还不足以直接证明补偿违法。
真正需要比较的是房屋性质、面积、用途、土地性质、区位、评估时点以及补偿项目是否一致。
如果两套房屋基本情况相近,但最终评估价值存在明显差异,就应当进一步调查差异产生的原因。
建议被征收人及时保存:
征收公告;
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调查登记材料;
评估报告;
补偿决定;
与征收方沟通的录音、录像;
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照片;
能够证明房屋实际用途的材料;
同区域类似房屋交易或者补偿情况的相关线索。
这些材料越完整,后续越容易判断征收行为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如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可能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此时更不能简单采取“我不同意,所以我什么都不做”的方式。
补偿决定属于重要的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审查其事实认定、法律依据、评估结果和补偿项目,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救济方式。
北京圣运律所认为,征地拆迁纠纷的核心从来不是简单地“要高价”,而是审查征收方是否依法履行了调查、评估、补偿和救济等程序,以及最终确定的补偿是否符合公平、合理的法律要求。
如果补偿明显偏低,不要急着签字,也不要只和工作人员反复争论价格。
先拿材料、查程序、审评估、核项目,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对于已经收到评估报告、补偿方案或者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而言,越早判断问题所在,越有利于把维权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北京圣运律所专注于打造全国一流的北京拆迁律师团队。我们深耕行政争议,用扎实的胜诉案例,为每一位委托人争取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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