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房屋被强拆后,怎么才可以拿到赔偿,房屋被强拆了: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中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用大白话将这几条法律法规翻译过来就是,在征地拆迁后,在没有给予被征收人任何补偿,相关补偿安置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之前,无论是谁,无论建设项目有多么的重要,工期多么地紧张,都不可以对被征收人进行断水、断电,阻断被征收人正常通行的道路,或是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哪怕是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相关部门都不可以采取上述这些行为来强迫被征收人搬迁。
然而实践过程中,有的征收方却将这些法律法规视为白纸,在征地拆迁中,只要被征收人不同意搬迁要求,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没有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就会踩着法律红线,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等等,其目的就是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
但是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其已经履行了补偿安置工作,相关的补偿款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且被征收人已经拿到了全部的拆迁款,但仍拒不交出房屋,拒绝交出土地,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
如果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未及时支付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甚至是在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就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等,那么,毋庸置疑,这种强拆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旦遇到相关部门在未拿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房屋,室内家具等就因相关部门的强拆毁于一旦,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拨打110报警,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要求他们就强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当然了,实践中,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直接去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相关部门肯定会直接拒绝的,此时,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借助法律的力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首先被征收人需要先针对强拆行为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跟行政机关打官司,建议最好找本地以外的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一般来说,行政诉讼相对于来说较为复杂,不仅提起的程序较为繁琐之外,而且被起诉的对象也比较的特殊,所以,作为被征收人,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基础,一定不要擅自自行提起行政诉讼,避免浪费掉自己的诉权。
一般专业律师会通过自己的办案经验,全方面分析案件情况,之后再具有针对性的制定维权计划,帮助被征收人。通常来看,一般的普通案件,律师在介入案件之后,倘若相关部门未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被征收人手里又没有足够的材料证据,那么,律师会先向相关部门邮寄政府信息公开,先获取具体的征地拆迁材料,然后会通过材料在详细分析、研讨案件之后,再指导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
强拆案件也是如此,只有经过全面的分析之后,那么,其诉讼结果才有可能会对被征收人有利。当然了,一般的强拆案件,只要被征收人手里有足够的证据,包括相关部门强拆房屋现场的照片、录像,或是录音,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等,那么,一般法院都会判决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对于不知道是谁强制拆除房屋的(半夜或是趁被征收人不在家,不知道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的),通常我们就需要先弄清楚是谁强制拆除房屋的主体,再弄清楚了强拆主体之后,那么就可以具有针对的性针对强拆提起强拆违法之诉。
其次,在确认了强拆行为违法之后,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拿着已经生效的强拆违法的判决,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请赔偿的期限只有短短两年的时间,所以,大家一定要在这个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避免错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在拿着已生效的判决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后,一般赔偿义务机关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人作出赔偿决定。不过,实践中,很少有赔偿义务机关能按法律规定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被征收人不作出任何的赔偿决定。针对这种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可以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了,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
总之,圣运律师最后想要说的是,房屋被强拆之后,千万不要与相关部门打冷战,或是带有激动情绪的去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有的人情绪一激动,就会采取暴力行为,这其实是不利于自己的,反而会给造成更大的麻烦。所以,在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可以马上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只要自己的房屋是合法的,且有证据证明是被相关部门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拆除的,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我们就有很大的希望获得赔偿,这点大家一定要明白。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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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房屋被强拆后,怎么才可以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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