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必不可少的6个前置程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必不可少的6个前置程序
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如何进行合法征收,应该遵循什么程序?如何知道自家的土地在被征收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2019)》《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征收集体土地,应遵循如下程序:
1.应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行政机关应当对土地现状做好调查登记,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地上物产权人共同进行确认。调查结果通常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3.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多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
5.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一般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6.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只有上述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报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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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头条-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必不可少的6个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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