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强拆是我干的!法院:有征收方为你撑腰,你胆才这么肥!: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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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村委会:强拆是我干的!法院:有征收方为你撑腰,你胆才这么肥!, 村委会:强拆是我干的!法院:有征收方为你撑腰,你胆才这么肥!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时候,违法强拆时有发生
村委会:强拆是我干的!法院:有征收方为你撑腰,你胆才这么肥!
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时候,违法强拆时有发生。但是,很多时候行政机关为了逃避责任,经常会甩锅给村委会,让村委会承担民事责任以逃避自己的行政责任。那么,当违法强拆行为发生的时候,谁是适格的被告呢?是直接实施的村委会,还是为村委会撑腰的行政机关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最高院的相关案例。
马某是某村村民,其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该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规定:村委会为改造范围内的拆迁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由于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房屋被强制拆除。马某认为房屋是镇政府、管委会拆除的,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镇政府、管委会的强拆行为违法。本案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最高院再审。
最高院认为:强制拆除行为虽然表面上看是村委会拆除的,但是村委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助手和行政辅助者,犹如其“延长之手”。虽然,强拆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实施的,但是不应当认定是村委会自主实施,而应当认定系职权主体与非职权主体在征收拆迁中基于共同意思联络、共同参与下实施的强制拆除。管委会、镇政府、村委会应该作为共同被告,为强拆负责。
所以说,即使有民事主体自认强拆是自己实施的,但是,很多时候,村委会只是实施者,并不是决策者。在强拆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确定好真正发号施令的行政主体,将其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强拆违法,而不是仅凭村委会的自认,将村委会作为被告,这不利于维护被征收人合法的补偿或者赔偿利益。在法院确认行政机关的强拆违法之后,申请行政赔偿或者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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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头条-村委会:强拆是我干的!法院:有征收方为你撑腰,你胆才这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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