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房屋遭强拆,要及时维权,以免超过法定期限,2020年温州拆房赔偿明细表: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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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温州:房屋遭强拆,要及时维权,以免超过法定期限, 浙江温州:房屋遭强拆,要及时维权,以免超过法定期限基本案情:原告在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寮东村有二处房屋。2017年6月27日,原告与被告街道办事处经
浙江温州:房屋遭强拆,要及时维权,以免超过法定期限
基本案情:
原告在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寮东村有二处房屋。2017年6月27日,原告与被告街道办事处经协商达成腾空协议,原告要求被告在2017年6月27日腾空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被告不同意。
2017年10月,被告组织人员对原告上述涉案房屋的门、窗等设施实施了拆除。
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被告的拆除行为违法。诉讼中,被告承认双方于2017年6月27日签订的腾空协议合法有效,但认为腾空协议书建筑面积出错,不同意在腾空协议书上签字、盖章。2018年3月27日,被告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上述二处房屋。
2018年6月14日,原告向温州中院起诉,要求确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2018年12月1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认为被诉拆除行为系街道办事处作出。
法院裁判观点:
本案被告街道办事处在未与原告签订正式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未依法对原告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况下拆除原告涉案房屋,其拆除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在实施强制拆除原告涉案房屋前,没有履行作出行政决定、催告等法定程序,其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涉案房屋被拆除后,原告于2018年6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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