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拆迁律师团:需要注意,农村房屋被征收,这几点必须要知道: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集体土地征收和宅基地上房屋征收已经未来推动农村发展,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这几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许多农村地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偏远山区的农村也在政策的扶持下,从居住环境较差,交通不方便的山区搬迁到了交通方便,居住环境优美的地区。
不过,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宅基地拆迁中不光只有扶贫搬迁这种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有的则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收拆迁,包括道路的扩宽,铁路的建设,医院、水利工程的建设等等。一般情况下,这样的项目通常都会占用到集体土地和宅基地,而且涉及的土地及群众也是非常的多,同时呢,还会涉及巨大的利益,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利益。
所以,《土地管理法》中对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土地征收工作作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在拟土地征收时,只能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老百姓意见,举行听证会等,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能以各种理由规避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因此,圣运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时,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及时地了解与土地征收相关的知识,避免自己的补偿款被减少,避免自己其他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那么,广大被征地农民在集体土地征收时应当要注意哪些问题或是知道哪些呢?下面圣运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来告诉大家,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是分开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中我们看到,土地被征收,被征地农民至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的补偿,如果土地征收中还涉及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那么还可以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的是房屋,一般房屋的补偿和宅基地的补偿是分开进行补偿的。
实践中,有好多征收方在补偿安置时,会把这两项补偿合并成一项进行补偿,有的甚至只给房屋的补偿,没有宅基地的补偿,这样一来,那被征收人获得的拆迁补偿就会非常的低。
想必大家都知道,虽然农村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且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价值也在逐年的增长,但是相对于城市房屋来说,农村房屋还是差那么一点,也就是农村房屋拆迁后,其补偿还是不如城区内房屋价值。
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遇上拆迁时,一定要注意,宅基地的补偿和房屋的补偿是否是分开的,倘若相关部门告知没有宅基地的补偿,只有房屋价值的补偿,或者说是两项补偿合并在了一起进行补偿,那么被征地农民就需要提高警惕了,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而使用的一种策略。此时,作为被征地农民,为了能单独拿到宅基地的补偿,则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或是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土地征收必须要有审批手续
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土地征收必须要办理审批手续。凡是答应以每年支付多少租金,或是会将土地打乱重新分配等的占用土地行为,都是在刻意规避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行为,这种行为注定会让广大被征地农民损失不少。
因此,在遇到相关部门说会按时每年每亩支付自己租金时,那这很有可能就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所以,大家最好不要拿土地租金,也不要签订任何的租地协议等,避免对自己日后维权不利。
土地征收中,审批手续是必须要走的一步法定程序,同时也需要就补偿事宜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在没有履行这两个程序的情况下,征收方就实际占用并使用土地,广大被征地农民应该就需要知道这是违法的,应该及时地以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方必须每三年重新调整一次或公布一次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的情况通过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如果大家不知道土地补偿费的标准,那么则可以通过查看当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知晓。
不过,需要广大被征地农民知道的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每三年都需要调整一次或是重新公布一次的,因此实践中,如果您查询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仍然七、八年前,或是五、六年前的,且相关部门也仍然按照老早之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那原则上来说则是不合法的。此时,被征地农民则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但补偿没有到位有权拒绝搬迁或交地
另外,还需要被征地农民知道的一点是,一般情况下,双方就补偿事宜协商成功并达成协议后,需要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的约定的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征收方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各项补偿费,交付安置房,被征地农民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或交出土地。
但实践中却存在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认账的情况,而且还一而再再而三的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由,强迫被征地农民搬迁或交出土地。对此,圣运律师提醒被征地农民,在相关补偿费用没有实际到位的情况下,就算已经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被征地农民也是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和或搬迁的。
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应当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因此,广大被征地农民在遇到补偿还没有拿到却遭到各种逼迁等行为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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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头条-圣运拆迁律师团:需要注意,农村房屋被征收,这几点必须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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