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疑似拆迁引发砍杀血案——如此“传统”要不得,拆迁被杀的新闻: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据京*时报等媒体报道,11月11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发生一起拆迁户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搭帐篷阻挠施工的拆迁户被烧死,具体死因当地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作为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的圣运的一员,笔者想就此事件做几点反思,希望能给广大拆迁户一点参考。
反思一:搭帐篷阻挠施工是否可取?
答案是肯定的,不可取。这里必须理清一个问题。按说此类问题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或学过一点点法律知识的朋友而言并不是个问题,但对于绝大多数对法律原理知之甚少的人来说,笔者发现却着实是一个重大的认识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搭帐篷阻挠施工与征地拆迁维权是否有关系?按一般人包括报道此事的媒体的理解,当然是有关系,所以报道的标题才会被写成《宁波拆迁户工地内非正常死亡 身旁放有汽油桶》。标题中突出的是“拆迁”这个词。然而笔者必须明确的是,按法律的原理,村民A搭帐篷阻挠施工的做法,与征地拆迁维权完全无关,是一个独立的、另外的行为。单就其行为本身,实在难觅合法性,却也实实在在的给施工造成了阻挠的后果。如此做法,其所需承担的法律与现实风险都是巨大的。在本案中,这一风险最终反映为当事人丧失了生命,而其维护自身权益的目标却没有一丝一毫得以实现,这便是“是否可取”这一问题的答案。
反B:维权的时机不容错过
据报道,案发地于2009年11月进行拆迁工作,A及其妻子拆迁范围内共有240平米被拆迁房,其合法补偿面积为96.86平方米,另外143.14平方米房屋不符合安置条件,宋未签拆迁安置协议。2012年11月22日,经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宋的房子司法*拆,2013年5月17日被正式拆除。2015年7月工地进行施工,8月20日至今,宋在施工现场搭起帐篷,阻碍施工。
那么事实就是,拆迁户的维权时机,事实上早已被错过了。其一,240平米被拆迁房屋,只认定了其中96平米为合法,其余143平米“不符合安置条件”,是何原因呢?如此认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在这个问题上,原本是有依圣运权的许多用武之地的;其二,房屋被法院裁定*拆并最终执行,在此之前,这个案件中拆迁方的所作所为是否完全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是否存在众多的法律漏洞、瑕疵甚至明显的违法事实?核心的维权时段,当然是在房屋没有被*拆前,而绝非在房屋已被*拆后;其三,自2013年5月房屋被*拆,到2015年7月工地开始施工,这期间又经过了长达两年多的时间,拆迁户一家是否采取了其他行之有效的维权行动呢?在“没签”协议的情况下,即使房屋遭*拆,提高补偿数额仍然是可能实现的。显然,维权的时机被一个接一个的错过,最终在事实上难以维权的时间段内发生了此次的悲剧。
倘若笔者用一句“糙”些的话来加以总结,那便是“早干吗去了”这句。现实中很多拆迁户最终因补偿结果不满而感到遗憾、懊悔时,恐怕脑海里都会浮现出这几个字组成的疑问来吧。那么,我们能否共同努力,让这样的遗憾、懊悔不再上演呢?这恐怕是宁波双11事件所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反思吧。(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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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
来源:头条-圣运疑似拆迁引发砍杀血案——如此“传统”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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