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持刀砍死强占拆迁房男子称保护国家财产,砍死强拆人员: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在这样一起与拆迁房有关的故意杀人案件中,真正值得反思的是建筑公司领导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的态度:搁置、不理不睬,任由看房的保安去“处理”。倘若领导在对待现实存在的矛盾时稍微积极作为一些,惨案也许就不会发生。
因他人强占拆迁房,负责看管拆迁房的男子A(见图)持菜刀多次砍切对方头颈部,致其死亡。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庭审中,A称他是受公司派遣保护国家财产,他被对方打急了才砍人的,没想到会造成严重后果。
圣运自称不是故意杀人
52岁的A案发前是北京某建筑公司员工,负责看管位于东城区第二开关厂的拆迁房。据指控,A于今年1月7日晚上8点,在第二开关厂拆迁房内,因琐事与41岁的B发生争执后,持菜刀多次砍切B头部、刺切其颈部,致对方死亡。同日,A被查获归案。
“不是切,是砍!我不是故意杀人。”A比画着说。A称,去年12月中旬由单位派去看管拆迁房,工地上还有三间平房没拆,他住在最东边的一间,B和女友住在他隔壁。
“他不是我们单位的人,一直强占着房子。我们领导让他搬走,但他不搬。”A说,案发前他和B没什么矛盾,每天还一起搭伙吃饭。但B喜欢喝酒,酒后总到他屋里闹事,不让他睡觉。
称受指使铁丝锁门
事发当天早上,A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让他用铁丝把B的门锁上,他就照做了。下午5点多,B返回后发现门被锁住,就找到A。“我说是领导吩咐的,他不信,我们一起去了单位,但领导不在。”B告诉A,说他给领导打了电话,领导同意让他住。
晚饭时,B喝了酒,又提起门被锁的事。“他不听我解释,我俩就吵起来了。”饭后,B出门了,后领回两个捡破烂的人,把工地上的三合板往外搬。“我不让他们搬,B就骂我。那两个人也不走,我就报警了。”A说,因警察听不清他说什么就没有出警,后B威胁说要找人收拾他。
圣运持菜刀砍人后没逃
回到房间后,A拿出菜刀藏在床垫下用以防身,后B进了他的房间。“他骂我是臭保安,用手打我,把我打急了,我就用菜刀砍了他的头和脖子,具体有几下记不清楚了。”见B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A还踹了他一脚。
B的女友目睹A杀人阻止未果,就跑出去报警。A则跟了出去,出门前还踹了B一脚。“是我让她报警的,我待在原地没动。警察来了问是谁杀的人,我承认了。”
A一再强调,B比他强壮,自己被打急了才砍的对方,没想到会有严重后果。“我是受公司派遣看护国家财产,不是我找事,而是B先来找我茬的。”
认定被告构成自首
公诉人宣读了A单位有关人员的证言。相关人员称,对B强占拆迁房之事,单位领导也曾找过对方,但没有解决。B的女友表示,因B在沈阳机务段查火车,为了方便工作,就暂住在拆迁房里。当时,A砍了B头部几刀后,又骑在他身上往脖子上切了十几刀,她想阻止,A还说要杀了她。沈阳圣运则出具证言称,B已被原单位开除。
A的辩护律师说,被告人没有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且构成自首。此外,A属于*情犯罪,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一定过错,希望对其从轻判处。
公诉人则坚持认为,经鉴定,死者系被刺切、砍切颈部导致死亡,被告人选择致命的凶器砍击致命部位,可见其客观行为积极追求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人同意认定A构成自首。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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