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最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防治土壤污染,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问题与大气、水污染问题同样受到全社会关注,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大环境保护和民生工程,已经纳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但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土壤作为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已受到明显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7月27日。
据了解,“草案”突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体制、政府责任、目标责任与考核;强化了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一般性权利、义务,确立了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和政府顺序承担防治责任的制度框架。
“草案”明确要求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规定每十年组织一次土壤环境状况普查,国家将实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制度。
“草案”还特别指出,在制定和修改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同时,国家和地方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纳入环境保护规划,有的地方还需制定专项规划。对未污染的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要优先保护;保护生态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等。
【吴*博律师事务所评析】
首先对于该法草案中明确了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理念,是迎合十三五以来的绿色发展的,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发展的趋势。并且由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来具体保障。土地是征收的关键,也是环保的关键。土地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吃穿住行。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重视该法律的即将出台是必要的。尤其是对于该法律中的理念将要涉及到对单位、个人的权利、义务,且明确了承担土壤污染的责任人。
其次,该草案旨在提升对“土地”用途。以法律的层面规定来明确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家和地方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强调了专项规划实施的可能及力度,并区分污染与未污染的土壤来加强保护力度。
通过曾看到的一则新闻报道,说上世纪50年代初期,因为某地方某山山上林木生虫而实施喷洒药物来治理,后过了近半个世纪,某国际集团公司看中此处地址准备投资建厂,检测土壤时却发现其中的药物成份而放弃。可见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最需要的是改善理念做好环境评价的基础。
吴*博律师提醒中小企业主,发展企业首先要重视政策性的发展趋势。尤其环境是为大家服务的,是每个人的生存环境。所以污染企业在环保整顿治理及关停时,配合政策措施,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作。
吴*博律师经过对近十年办理企业拆迁补偿案件的办案经验总结,吴*博律师所承办的大量的补偿案件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也是一项必要的补偿项目。但是,通过该法之后,若土壤的质量列入环境评价,有可能将要影响征收补偿的可能,也将加进来对土壤质量的修复义务。在环保关停时,要尽量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找专业人士服务专业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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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来源:头条-北京圣运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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