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过程中,突击建房这种行为能得到补偿么,拆迁户突击建房: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事都会发生,被征收方想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多争取补偿款。但若是做法不合法,不但没有得到补偿款,反而因此损失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举个栗子:突击建房
拆迁过程中,突击建房能多得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根据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知道,对于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突击建造的房屋,无论是新建、扩建、还是改建的部分,都是不予补偿的。
出现突击建房这种现象的原因
一、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低,通过新建房子或者扩建来增加面积,从而达到提高征收补偿的目的。
二、被征收人之间相互影响,一传十,十传百,有一个人这么干拿到更多的补偿,就会有更多的人跟从,突击建房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多。
三、大多数被征收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这一行为的性质,不了解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最后,突击建造的房屋怎么处理?
既然征收范围已经确定,那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在依法补偿之后,肯定是需要依法拆除的。对于突击建造的房屋部分,法律不认可其正当性,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对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实际上是属于违章建筑。
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前置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此,即使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突击建造新房,最后也会被拆除。
建议:突击建造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即使被征收人耗费再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也极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也无法提高自己的补偿款,还费财费力。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应首先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如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话,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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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株洲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过程中,突击建房这种行为能得到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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