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硕说案|征地拆迁信息不透明,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权,拆迁不公示公告合法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事实概要
彭广文(化名)是河南省洛阳市圣运镇人,2014年5月初,在没有任何部门披露过该立项批复,且未公示过任何相关的信息的情况下,当地政府要实行征地拆迁。政府实施拆迁行为至今,政府工作人员除了经常上门做工作、说服教育外,并没有给出拆迁的合法依据,彭广文完全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配合拆迁行为。
如今得知政府的行为并不完全合法,彭广文谨慎起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拆迁资质,却遭到拒绝,反而采取更加强硬的态度要求彭广文尽快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奈之下,彭广文找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由燕薪律师全权代理此案件。
办案经过
承接案件后,燕薪律师分别向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国土局、洛阳市环保局、洛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就项目的征地、用地、立项、规划、环评等材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针对相关部门拒不回复的不作为行为,相应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对在调查证据的过程中碰到的困难,燕薪律师通过法律程序一一进行化解,最终取得有价值的证据材料。
2014年5月彭广文知悉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做出的涉案征地批复,自家的土地和房屋也被划入建设用地范围,然而该批复批准之前并没有征求或听取包括被拆迁人在内的广大被拆迁户的意见,剥夺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015年1月彭广文得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该建设项目包括了彭广文的土地和房屋,该具体行政行为与彭广文有利害关系。彭广文不服,于2014年2月环境保护部申请行政复议,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5月行政复议决定书,燕薪律师认为涉案环评批复这一具体行政行为错误、违法,应该予以撤销,故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5月,彭广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了涉案立项批复,用地范围涉及彭广文居住的宅基地和房屋,与彭广文具有利害关系,彭广文认为该《批复》的行政行为违法,应予撤销,于2013年7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2015年9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予以维持。彭广文认为复议机关并未认真审核具体行政行为,故提出行政诉讼。
最后,在燕律师的努力下,彭广文与政府达成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获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
律师总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通过法律震慑违法行为,以一个一个最微不足道的各个击破最终实现强弱双方的地位扭转,实现相对的对等格局,使双方秉持真正的契约精神完成价值等位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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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头条-来硕说案|征地拆迁信息不透明,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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