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也合法,你说奇不奇怪,强拆到底违法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强拆也合法,你说奇不奇怪?
针对政府强拆百姓房屋的事件,被拆迁人怨声载道,其他局外人也义愤填膺。那么强拆是不是真的全是征收方的过错呢?下民小编教您如何正确地看待强制拆除。
一、何为强拆
强拆是指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无法协商一致时,拆迁人强制拆除房屋。强制拆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表现,因此,必须有法律授权或是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根据该条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其他机关和组织无权强制拆迁。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满足如下条件时就可以强制拆除。
第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且不提起行政诉讼。换句话说,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没有获得最终裁决,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退一步讲,即使有些市、县人民政府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不能受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以拆迁补偿决定为前提,先补偿,后拆迁。也就是没有征收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之后反悔的,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二是市县政府作了补偿决定,但是在法定期限内被拆迁人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必须给予货币补偿安置。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第四,征收补偿决定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三、 强拆的执行
在实践中拆迁方为了拆迁房屋用尽各种手段,有的被拆迁人一觉醒来,房屋变成一片废墟;有的被拆迁户被迫拆迁;各种违法强拆不胜枚举。那么合法的强拆应当如何如何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方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中断道路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因此,当您遭受以上强制执行方式时要大胆维权,同时加强对政府执法的监督。
如果您的房屋是经过合法程序被强制拆除的,则您只能接受强拆的结果。但是一定要从两个方面审查强拆是否合法:一是强制拆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二是强制拆迁的手段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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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来源:临律-强拆也合法,你说奇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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