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面临征收,你需要知道什么,首次面临征收,你需要知道什么问题: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首次面临征收,你需要知道什么?
很多人得知自己要被征收时,就忙着搜索关于拆迁的文章,有这种积极性是好的,但是有些人搜索半天看不到自己想看的。今天小编就专门针对征收决定作出前被征收人得知自己要被征收时需要了解的征地拆迁知识进行一个大总结。
首先,被征收人要弄明白土地的性质,即征收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通常产权证上会有记载。有些人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所在地的性质,小编给您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弄明白的的建议。一般来说,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城市的土地是国有土地,但也不绝对,因为有的农村土地已经被收为国有,但是村民却不知道。另外,小编需要提醒,产权证上记载的也不是绝对的。
其次,当被征收人明白了自己的房屋所在地的性质时,就要了解两种性质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的不同。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补条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是《土地管理法》;第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与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也不同;第三,其补偿标准、救济途径等不同。
由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不同,小编需要分开来讲。今天,小编先讲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
根据《征补条例》的内容,小编认为在征收决定作出前,以下内容被征收人必须了解。
第一,房屋征收的原因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何为公共利益,《征补条例》第八条对公共利益进行了列举规定,主要包括:(1)国防和外交;(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建设;(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6)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这就是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二,征收中会涉及到三个主体。首先是征收主体,即市县人民政府;其次是房屋征收部门,即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常见的比如拆迁办;最后是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其主要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
第三,征收决定作出前。征收主体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民意要调查,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性因素,从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着手调查,最后形成报告。小编在这里提醒,合法的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在征收决定作出前。
第四,征收决定是可以复议和诉讼的,因此,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征收决定可以提起复议或是诉讼。
以上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被征收人必须了解的内容,希望对首次面临征收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如果首次面临征收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可以向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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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来源:临律-首次面临征收,你需要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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