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硕律师|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如何选定: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时间: |
编辑:圣运律师 |
浏览:47
摘要:来硕律师|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应确定为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但是由于房屋征收是一个动态的且漫长的过程,个别项目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到真正启动相关征收工作间隔三五年的时间,如此则应以实际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时为评估试点确定房屋的价值,方可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在征收过程中不受损害。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征收评估方法
●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房屋征收评估流程图
●房屋征收评估是什么意思
●房屋征收评估价值时点为
●房屋征收评估中的猫腻
●最高法案例: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的选择
●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房屋征收评估多长时间
●房屋征收评估方法有哪些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对拆迁评估时点的思考与建议?对拆迁评估时点的思考: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对拆迁评估时点的思考与建议?对拆迁评估时点的思考: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宅子征收补偿太低,律师向法院指出:估价时点为10年前不合理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来硕律师|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本站文字和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翻译、转载,圣运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转载前请务必通知本站并注明内容来源(运律师事务)附以原文链接( http://www.bjsheng.com/zhishi/16428.html )。 本站内容欢迎分享,但拒绝有商业目的的转载!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