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硕答疑|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征收?,对产权不明房屋的征收程序: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时间: |
编辑:圣运律师 |
浏览:71
摘要:来硕答疑|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征收?, 问:产权不明确的房子可以进行征收吗?答:是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
问:产权不明确的房子可以进行征收吗?
答:是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来硕小编认为,房屋征收中不能因为其主体不明确,就因此降低或不对此类房屋进行补偿。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产权不明确的房子指什么样的
●对产权不明房屋的征收程序
●房屋产权不明确归谁管
●产权不明确的房子可以查封吗
●产权不明确的房子法院执行吗
●产权不明确怎么解决
●产权不明的房屋拆迁补偿怎么办
●对产权不明房屋的征收程序
●产权不明的房子能买吗
●房屋产权不明确什么意思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圣运第1670起胜案】河北拆迁案例:省自然资源厅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明确,圣运律师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临律-来硕答疑|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征收?,
本站文字和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翻译、转载,圣运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转载前请务必通知本站并注明内容来源(运律师事务)附以原文链接( http://www.bjsheng.com/zhishi/16368.html )。 本站内容欢迎分享,但拒绝有商业目的的转载!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