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原则有哪些?: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
为响应国家政策,全国各地农村在进行土地确权的同时,也在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鉴于有朋友咨询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小编对此作业简单介绍。
一、什么是土地经营权流转
所谓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俗易懂的说就是一个人承包土地后,又转包或是出租、转让给另一个人。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限制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为了获得收益,那么是不是可以随意流转呢?答案是否定的,流转主体有限制。
首先是主体的限制。根据《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只能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据此,农村人不能够把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城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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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该规定的第(二)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抵押。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如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下面小编介绍一下每种方式的具体内涵。
(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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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三)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五)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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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转方式进行流转,但不论采取任何流转方式,都要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的进入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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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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