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协议出新规了,被征收企业得注意了!,征收补偿协议履行最高法: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协议出新规了,被征收企业得注意了!
征收协议是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就征收补偿事项签订的协议,实践中因为征收协议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201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协议若干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而征收补偿协议是重要的一种行政协议,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征收协议的规定。
首先,明确规定了征收协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行政协议若干规定》,只要满足四个条件就属于行政协议:一是主体,协议协一方为行政机关;二是目的,协议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三是内容,协议内容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行政协议虽然具有民事合同的特点,但是其属于行政案件。
其次,明确规定了承租人可以就征收补偿协议起诉。《行政协议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认为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被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用益物权人、公房承租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处的用益物权人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地役权人、自然资源使用权人。
再次,征收协议可以约定法院管辖地。《行政协议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由此可知行政诉讼也不全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然后是被征收人提起诉讼时,针对征收补偿协议可以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确认解除、变更协议违法;(2)撤销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3)依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4)确认协议无效或有效;(5)判决征收方依法签订协议;(6)撤销或解除协议等。
此外,如果征收方签订协议后有行为表明其不履约的被征收人可以起诉。《行政协议若干规定》规定了,被告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行政协议,原告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行政协议若干规定》还规定了法院主动审查协议的效力。该解释规定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协议无效的,应当向原告释明,并根据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行政协议无效;因被告的行为造成行政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经释明后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最后是关于本解释的适用时间和范围。根据该规定,本解释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适用于2015年5月1日后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的纠纷,2015年5月1日前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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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协议出新规了,被征收企业得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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