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进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厂房没有补偿怎么办呐,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划进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厂房没有补偿?怎么办呐?
今天,小编接到一个来自山东临沂朋友(小张)的电话咨询,主要是询问关于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应当有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该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分析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一、案情简介
小张响应当地政府扩大就业的号召,积极创业,遂在当地购买了一块地计划创建废物回收处理工厂。办理好建设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环境评估等手续后,开始建造。在快完工时,当地政府口头通知小张厂地所在区域被划入了二级水源保护区,要求其在2020年10月份之前搬迁完毕。小张询问是否有补偿,当地政府告知没有补偿,小张认为自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一点补偿都不给,所以不愿意搬迁。他想知道现在他应该怎么办?
划进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厂房没有补偿?怎么办呐?
二、法律分析
首先,涉案厂房的合法性。由于小张有建设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环境评估等手续,所以其厂房的合法性毋庸置疑。所以,小张对该厂房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其对厂房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其次,涉案厂房是否应当获得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小张所取得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是政府给予的行政许可,现在政府要小张搬迁、停止经营实质上是撤销了该行政许可,因此小张有权获得补偿。同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小张毫无疑问是有权获得补偿的。
划进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厂房没有补偿?怎么办呐?
再次,小张现在应该怎么办?小编认为小张现在要两头抓、齐头并进。一方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查取证,了解该地水源保护区搬迁政策及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要完工、开始经营。因为现在还没有书面通知,口头通知是没有效力的。继续经营等到搬迁时就是在经营状态的企业,经营企业与为经营企业补偿是不一样的。当然也要考虑启动经营所需成本。
最后,小编想要提醒小张,无论政府怎么做工作都不能相信搬迁是没有补偿的,自己的合法建筑物因为政府的行政行为受到影响,政府理应作出补偿。
当您的企业被划入水源保护区时不要慌张,结合小编讲的知识积极制定应对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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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来源:头条-划进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厂房没有补偿怎么办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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