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家庭纠纷,上海拆迁打官司: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上海拆迁家庭纠纷,上海拆迁打官司
2024 年 6 月 17 日讯,在繁华的上海滩,一个普通家庭因一笔拆迁款引发了巨大风波。这并非电视剧桥段,而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
年过八旬的严老汉,在上海这座大都市已度过大半生,早年丧偶的他独自拉扯大三个孩子,两个女儿远嫁新加坡,儿子则留在身边照顾他。多年来,严老汉与儿子一家同住,生活虽平淡却也安稳。然而,城市发展带来的变化打破了这份平静。严老汉早年承租的一套公房因城市规划面临拆迁,政府给予 606 万元征收补偿款。这本应是好事,却引发了家庭纷争。
消息传至新加坡,大女儿心动不已,她认为自己作为家庭一员理应分得一份,于是回国向父亲提出分得 180 万的要求。但严老汉考虑到多年来一直是儿子在身边照顾,且补偿款是对自己多年辛苦的回报和未来生活保障,更倾向于将钱留给儿子一家,便拒绝了大女儿。
大女儿不甘权益受侵,一怒之下将父亲、弟弟一家以及已加入新加坡国籍的妹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180 万元征收补偿款。此事引起轩然大波,街坊邻居议论纷纷,有人支持大女儿,有人则站在严老汉一边。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大女儿坚称自己从出生到结婚都住在此公房,虽现居新加坡,但离婚后已将户口迁回上海,只是人在国外,所以有权分得拆迁款。严老汉和儿子则称大女儿已多年未回国居住,不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无权分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取得的征收利益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共有,共同居住人需满足在房屋征收决定时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等条件,且他处房屋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等。具体到本案,严老汉作为公房承租人且长期居住,应得征收利益,而儿子从出生到结婚一直住在一起且户籍无迁移记录,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其余人,儿媳和孙女户口不在此,大女儿在严老汉承租前就去了新加坡,迁回户口后虽有 29 年但无居住一年以上证据,二女儿已入新加坡籍,均不符合条件。最终法院判决拆迁款归严老汉父子所有。
然而,大女儿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称自己虽长居新加坡但未入外国籍,未持续居住是因出国务工客观原因,应参照参军、服刑等特殊情形认定共同居住人身份。但二审法院未接受其观点,指出其离婚协议中居住权约定不能作为在系争房屋取得居住权益依据,且未连续稳定居住一年以上,不符合认定标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因拆迁款引发的家庭风波终于落幕。官司虽有胜负,但给这个家庭带来深深裂痕与伤痛,亲情与金钱的抉择令人唏嘘。严老汉虽赢了官司,面对女儿决绝和家庭纷争,心中滋味难以言表。大女儿虽未如愿分到拆迁款,却也意识到亲情比金钱更珍贵。这场拆迁款之争,不仅是一场官司的胜负,更是对亲情、道德与法律的深刻反思。在金钱面前,如何守护那血浓于水的亲情,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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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李然凝
来源:头条-上海家庭拆迁款纠纷:亲情与金钱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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