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继承纠纷儿女,拆迁子女继承: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房屋继承纠纷儿女,拆迁子女继承
#法律热点解读# #媒体人周刊#近年来,城市化发展突飞猛进,导致房屋拆迁呈现出快速上升的状态。在家庭纠纷的案件中,房产问题已经成为“必争之地”,因此在这类案件中会产生诸多房屋分割的问题。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不得不说的是,在家庭财富积累的越来越多时,千万别为了争一己之利,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对簿公堂,最终伤害到亲情。有事多沟通,一家人对于财产的分割尽量协商解决,维护好亲情才是最根本的解决方式。
案例回顾
赵女士的父母均是残障人士,父亲患有半身不遂,母亲是智力残疾,智力程度相当于小学生。2018年8月,赵女士家遇到拆迁,被拆迁人是赵女士的父亲,一家人共分得两套拆迁安置房。
赵女士家中有姐妹两人,早在2016年5月,赵女士的姐姐嫁到外地,2020年的时候,姐姐怀孕回到北京,随后不久在北京生下一子,姐姐将孩子的户口落在了父亲的户口簿内。
姐姐的做法让赵女士产生了隐隐的担心,自从姐姐远嫁之后,父母一直是赵女士在照顾,如今,姐姐将孩子的户口落在父亲名下的这两套房内,难道将来姐姐的孩子要与自己和姐姐一起继承遗产吗?同时,赵女士还隐隐的有一些担心,毕竟自己多年来都没有结婚,家中的孙辈只有姐姐的这个孩子,父亲会不会爱孙心切,将房产过户到外孙的名下呢?带着这些担心,赵女士联系到《律师帮帮忙》的专业律师,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在听完了赵女士的叙述后,律师表示,被拆迁人是赵女士的父亲,拆迁安置人是赵女士的父亲,母亲和姐妹两人,对于分得的两套房子即使登记在父亲的名下,但实际上是一家人共有的。如果说赵女士的外甥只是户口落在赵女士父亲名下,实际上赵女士的外甥对房子并没有相应的权益。在当初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并没有姐姐的孩子,因此他无权要求分割这两套房产。
如果说赵女士的父亲将来不在世了,在老人去世之后便会涉及到继承问题。遗产继承的方式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万一赵女士的父亲不在了,赵女士的母亲、赵女士和赵女士的姐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这里也不涉及到赵女士姐姐的孩子,并不是孩子的户口落在父亲名下的房产上,他就理所当然会被认定为继承人,这是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每一种遗嘱的形式,都有一定的法律要件。如果说赵女士父亲在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有自己的意识能力,也有辨认能力,他如果认为自己的这套房子想给自己的外孙,也就是赵女士姐姐的孩子,赵女士的父亲是可以立遗嘱,在立遗嘱的情况下赵女士的父亲只能处置自己名下的房产,不能处置赵女士母亲的财产份额。如果父亲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房产指定给外孙的话,外孙才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益。
律师提醒赵女士,由于母亲属于智力残疾,作为母亲的监护人,父亲有权处理赵女士母亲的财产,但是必须给母亲留有相应的必留份额,并且必须为了母亲的利益着想,如果不是为了母亲的利益,而是为了其他人的利益,如果处分了母亲的财产,该行为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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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余妍妍
来源:头条-外孙的户口落在外公的拆迁安置房内,一旦出现继承,房子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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