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纠纷最有效的证据,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房纠纷最有效的证据,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纠纷官司能否胜诉,影响因素很多,例如法律关系、证据、律师水平等等。但是最为关键的是证据是否有利,证据齐全有利,再加上专业水平高的律师,那就如虎添翼,胜诉的可能性也会相应提高。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很多被征收人不太清楚哪些证据是真正有用的、证据应当如何收集。今天我们就根据多年办理拆迁类案子的经验,总结一下拆迁纠纷中那些至关重要的证据。
一房屋被拆迁时应当留意收集的证据
1、房屋征收公告;
2、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3、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以及房屋的实际地点、位置和装修;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拆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条款等等;
5、拿到的有违协商内容的安置补偿款或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的有关凭证;
6、提供准备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7、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8、不能签订书面拆迁协议的原因、理由及强制拆迁的证据保全材料。
9、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10、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11、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二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征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6、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
以上六种文件,政府应当主动公开,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登陆政府官方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获取。行政机关如果没有对上述材料进行主动公开,被申请人可以向有关部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有关部门进行公开。
四其他证据
1、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应当庭出示,并将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2、 网页、聊天记录
提供网页的网址、时间,并当庭演示,指明网页中与案件相关联的内容。聊天记录同样,均需提供网页的纸质件,以备留档查考。一般而言,经过公证的网页证据才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3、 录音
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侵犯了国家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取证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那么它的效力就值得质疑了。但只要没有侵权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所以取证者大可不必害怕!
录音过程中应注意的地方: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录音原件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
5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4、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被告可以不对其合理性举证,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取证;
5、对于应该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核查或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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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余慕
来源:头条-拆迁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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