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较难2025,殡仪车个人可以经营吗,法律分析:可以开,但经营业务主要是服务类(如主持追悼会)和出售殡葬用品的,遗体运输和火化是民政部门垄断的,其中火化是坚决不能由私人殡葬公司经营!公墓也受民政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限制,个人开办难度较大
法律分析:可以开,但经营业务主要是服务类(如主持追悼会)和出售殡葬用品的,遗体运输和火化是民政部门垄断的,其中火化是坚决不能由私人殡葬公司经营!公墓也受民政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限制,个人开办难度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三条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营业务主要是服务类(如主持追悼会)和出售殡葬用品的,遗体运输和火化是民政部门垄断的,其中火化是坚决不能由私人殡葬公司经营。公墓也受民政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限制,个人开办难度较大。通常火葬地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由当地殡葬服务单位负责收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运。在医疗单位死亡的,医疗单位应于12小对内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收运遗体。
殡仪车属于专用汽车,专车专用,适合殡仪馆、火葬场、殡葬公司、公墓区等场所,一般都是需要挂靠单位里才能正常使用,所以个人购买殡仪车最好是能挂靠在这些单位上。
殡葬车司机的要求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
4、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五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在查处企业违法活动时,对构成犯罪的有关人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营业务主要是服务类(如主持追悼会)和出售殡葬用品的,遗体运输和火化是民政部门垄断的,其中火化是坚决不能由私人殡葬公司经营。公墓也受民政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限制,个人开办难度较大。通常火葬地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由当地殡葬服务单位负责收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运。在医疗单位死亡的,医疗单位应于12小对内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收运遗体。
殡仪车属于专用汽车,专车专用,适合殡仪馆、火葬场、殡葬公司、公墓区等场所,一般都是需要挂靠单位里才能正常使用,所以个人购买殡仪车最好是能挂靠在这些单位上。
殡葬车司机的要求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
4、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五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在查处企业违法活动时,对构成犯罪的有关人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个人是不可以开的,殡仪馆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将殡仪馆的部门内部承包出去,属政企合营,如果私人自己开殡仪馆是犯法的。一、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1.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5.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原件1份,盖章);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原件1份);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殡葬专用车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公共卫生要求,按规定交纳规费,参加车辆保险,证照齐全,喷涂殡葬专用车标志。每年元月31日前由县车管所、县殡仪馆统一组织车辆年检,未年检车辆从事营运的,查实后,予以暂扣、取消营运资格的处罚。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法律分析:
可以开,但经营业务主要是服务类(如主持追悼会)和出售殡葬用品的,遗体运输和火化是民政部门垄断的,其中火化是坚决不能由私人殡葬公司经营!公墓也受民政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限制,个人开办难度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三条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招商引资较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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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的难点
●招商引资好做吗
●招商引资辛苦吗
●招商引资难项目落地难
●招商引资累不累
●招商引资的困难和问题
●殡仪车个人可以经营吗现在
●殡仪车个人可以经营吗现在
●殡仪车可以上个人户吗
●个人殡仪车运营,违法嘛?
●殡仪馆的车辆可以私人承包吗
●殡葬车个人可以承包吗
●私人殡仪车
●殡仪车谁都可以开吗
●殡仪馆殡葬车能否对外承包
●殡仪车可以坐几个人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招商引资较难的企业,招商引资好做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任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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