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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东红庙养殖场要拆迁吗,2021年万源拆迁项目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8 07:22:3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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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全县东红庙养殖场要拆迁吗

万全县东红庙养殖场要拆迁。


随着经济水平的上升,国民对于环保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自2016年相关部门出台划定禁养区的规定为始,全国各地开始实施养殖场禁养计划。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养殖场拆迁补偿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实施养殖场拆迁时,很多征收方会选择“一刀切”的方法,通过各种手段和理由降低对养殖场的补偿,以节省拆迁成本。


首先,养殖场经营者应当明确,被禁养整治的养殖场是有拆迁补偿的。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然而,很多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会以养殖区被禁养为借口随意压低拆迁补偿,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在实践中,经常有拆迁方以禁养中的各种名义压低补偿,常用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即养殖场非法占地属于违建、养殖场环保质量存在问题:


(1)在养殖场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拆迁方认定养殖场缺乏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向其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养殖场经营者自行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养殖场应当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并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


2)由于养殖场拆迁成本较高,很多拆迁方会以环保为由关停养殖场。拆迁方以养殖场严重污染环境或未经过环评为借口禁止养殖场继续经营。但是根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养殖场的发展。

二、基本农田养殖场强拆怎么办

基本农田养殖场强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养殖场拆迁补偿有:

1、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2、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根据实际产值情况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5、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2021年万源拆迁项目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二、项目名称:旺苍县东河镇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红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昶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万源新区滨河路南侧万达广场(西区)1号写字楼23-3号、23-4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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