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2-30 12:57:04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价值等因素,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农村农民住宅要先补偿后搬迁,尊重村民意愿,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居住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一、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价值等因素,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农村农民住宅要先补偿后搬迁,尊重村民意愿,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居住权益。

法律分析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价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农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二、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四、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有: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意思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时候实施

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依据

土地征收与补偿法律制度

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法赔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

国家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关于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政策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2021

2020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2021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土地征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土地征收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矿场塌陷拆迁补偿标准,农村荒废土地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不履行安置补偿,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坟墓有围墙拆迁补偿吗,关于围墙的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土地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土地征收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广州夜市拆迁补偿政策,法律规定的坟地是否能强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土地征收法律规定公共利益,征地中的公共利益包括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土地征收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绿化围墙拆迁补偿政策文件,关于围墙的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国有土地征收条例,土地征收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法律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山东拆迁不补偿钱款,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太阳小学拆迁补偿多少元,采光距离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丰城拆迁2019补偿,麻城市律师具体收费标准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中房屋围墙归谁,关于围墙的法律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时候实施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史锦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