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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22 17:20:4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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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是指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的经济补偿。在我国,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是具

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

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是指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的经济补偿。在我国,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应予以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征收应依法进行,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在内的各项费用。

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这些费用。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在征地过程中,除了经济补偿外,还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对于被征收的个人住宅,应保障其居住条件。

综上所述,我国在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得到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总体上都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

二、物权法草案中有关征地补偿条例

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导致纠纷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针对这一情况增加条款,确保补偿到位。

此前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自然人、法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正在审议草案细化了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按照草案的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禁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非法改变私人财产的权属关系。违法拆迁、征收,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权法草案还规定,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法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三、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有补偿吗?

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征收的应当赔偿,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享有的是对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是他物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程序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征收方案;2、按照法定程序,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审批通过后,发布征地公告;4、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5、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进行补偿登记;6、发放补偿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土地使用证是否属于公民

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享有的是对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是他物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增值税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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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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